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做好政法工作。近年来,吉林省白城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积极做好政法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建设工作新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
服务经济发展,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政法工作要切实抓好硬任务,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近年来,白城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稳定发展。建立排查调处新机制,对经济领域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企业劳资、债务、合同纠纷,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二是法律服务贯穿始终,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企业经营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法律服务,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注重共建共享,激发平安建设动力。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中,白城市注重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一方面,着力建设群防群治防控网络。在不断完善防范机制的基础上,按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挖掘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力资源,努力建好公益岗位专职治安员巡防队伍、特殊职业群体的群防群治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内保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区域,以平安村和平安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不断延伸平安创建网络。
提升科技水平,扩大平安建设效力。当今时代,科技的应用越来越广,开展平安建设离不开科技支撑。白城市重点抓好科技防控体系建设。在城区和主要乡镇,设立包括城市报警监控系统、重点单位报警监控系统、商户治安监控系统在内的科技防控体系,对党政机关和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的技防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对市区80%以上的重点单位、治安卡口、交通要道、治安复杂场所等实施监控和自动报警,提高城市管控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在农村,以推进“大喇叭”工程为重点,大力推广红外报警器、红外电子狗等实用报警装置,有针对性地设置防范设施。通过加强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平安建设的打击威力、预防效果、控制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依靠机制创新,增强平安建设活力。加强制度建设,是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的重要前提。白城市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用机制创新推动平安建设。一方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向源头防范和事前解决延伸。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组建由司法、信访、土地等部门参加的“流动调处小组”,主动深入辖区,进村(社区)入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建立社会管理新机制,加强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和服务的政策,委托有关社会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人性化、平等式教育和帮教,强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网络虚拟社会的依法管理。
(作者为中共吉林省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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