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围绕激发活力,提供有效保障。各村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统一制作门牌,刻制印章,印制工作手册,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并建立了监督委员会工作档案。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前统一进行业务培训,掌握基本工作程序和方法。明确了监委会主任享受非公选村村委会副主任基本补贴报酬标准,并设立奖励补贴,由各乡镇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同时,区财政上每年补助各监委会1000元办公经费,确保监督工作正常运转。
三、民主监督,注重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科学发展
新建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开展民主监督,特别注重监督实效,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农民群众得实惠,农村经济大发展。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区已有75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各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深入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先后对244件(次)村级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提出意见建议261条,采纳231条。尤为可喜的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使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呈现出许多积极向上的新气象和新变化。
一是基层民主监督全程跟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全程监督,把监督渗透到村级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弥补了村级民主监督在体制机制上的缺失,实现了村务监督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由上级垂直监督向接受群众监督的转变,使监督全程跟进,让监督更加民主有力,村民形象地称监委会是村干部的“保健医”。
二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民监督委员会搭起了沟通干群的新渠道,在减少干群矛盾、化解农村纠纷、引导乡风文明方面显示出了积极的一面。我区马营镇燃灯寺村在研究村荒坡承包事宜时,村监委会将村民提出的“成片栗子林有收益不宜整体发包”的意见带给“两委会”,村委会采纳建议,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联系多了,干群的心贴得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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