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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两个重点 强化内部监督
www.fjsen.com 2010-01-29 16:23  乔静辉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切入点与着力点。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应当紧紧抓住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和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这两个重点。

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首先要从端正思想认识和监督观念入手。领导干部自身必须率先垂范,要有诚恳接受监督的境界与胸襟,听得进不同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职能部门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检察事业的大局出发,培养和锻炼坚强的党性,以海纳百川的心胸,严于解剖自己的勇气,使单位内部始终保持平等接受监督的良好局面。其次,上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把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建立定期谈心、任前谈话等制度,使对下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三,要注重群众的监督。应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引导和支持广大干警及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第四,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内部要发扬并大力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主动进行监督,做到多提醒、多交流,清除权力恣意行使的空间,形成良好的监督格局。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当前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要着力防范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在执法理念上,要着力防范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数量轻质量、重配合轻制约的问题,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在执法作风上,要着力防范特权思想、霸道作风,防止对待来访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生硬推诿,辱骂、体罚犯罪嫌疑人和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问题,牢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执法行为上,要着力防范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拔高案”、“凑数案”等问题,增强执法公信力。要强化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行由主办或主诉检察官主持承办案件的全面负责制度,解决办案环节多、办案效率低,执法责任不明确的弊端,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要坚持重点执法环节检委会议决制,制约主办人员的执法随意性,防范司法腐败。对执法办案中易出问题的环节严格经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压缩办案人臆断空间,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要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各业务部门,从案件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以及备案等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出具体完备的操作规程,使整个办案过程都有据可依、有制可循,增强执法办案规范性和质量监督可操作性。要深化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监督的各项改革举措。一是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处理独立进行监督评议,着重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该立不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等几种情形进行监督。二是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和完善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五大监督体系”,提高整体监督效能。三是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活动,保障检察干警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四是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备、报批制度。强化对下级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五是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作者为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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