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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公派”市直机关处级干部到基层任职的思考
www.fjsen.com 2010-03-12 11:06  白云萍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我来说两句

宿迁市委积极创新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2008年8月,探索采取“公推公派”方式,通过个人报名、公开推荐等程序,择优选派7名市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担任“一把手”,其中4人担任乡镇党委书记,3人担任县区部门正职。这一干部培养模式,虽然仅有比较初步的实践,但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推动“公推公派”工作的良性运行,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是“派下去”与“选上来”的关系。从宿迁的现有做法看,我们在探索实施“公推公派”制度的同时,还面向基层“公推公选”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市直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如果说“派下去”是一种年轻干部培养方式,那么“选上来”则是保障干部吃苦不吃亏的一种选任机制。运用博弈学的观点,可以说“派下去”与“选上来”是一种零和博弈,即“选上来”才能为“派下去”留足空间,“派下去”才能给“选上来”提供机会。但是从维护区域政治生态平衡的长远需要来看,我们还要进一步探索非零和博弈模式,即“选上来”不一定要同步“派下去”,或者“派下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有人“选上来”。进一步说,就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的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了一定突破,但干部上下交流的渠道还不是十分顺畅,特别是市直机关干部与乡镇干部的相互交流力度还不够大。今后在市直机关处级岗位出缺时,可以考虑拿出一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乡镇和县区部门“一把手”进行选拔。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形成制度;还可以从市、县区机关定期公推公派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培养潜力比较大的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锻炼,做出实绩之后,再择优选拔到领导岗位的局面;乡镇和县区部门领导干部也可以直接交流到市直机关中层岗位任职,从而将“选上来”与“派下去”当作一项常规的干部培养工作来抓,而不是简单的“上来一个,下去一个”、“上不来就下不去”。

二是挂职与任职的关系。挂职和任职都是干部培养的重要方式,从二者的区别来看,挂职一般是担任副职,时间相对比较短,没有明确的任期目标和责任要求,而且个人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单位;任职可以是担任副职,也可以是担任正职,一般来说都有明确的任期和相应的目标责任。挂职,即便是挂任“一把手”也难免会有功利心理,不利于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长远发展。我们在“公推公派”市直机关干部时,探索采取了任职而非挂职的方式。“公推公派”干部在接到任职通知的那一刻,就同步免去了原单位的职务,不再参与原单位的分工,并明确了一任5年的任期规定。但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又保留了他们在市直机关的行政编制和原有职级待遇。如果从服务基层发展和有利干部成长的角度考虑,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在任职的具体方式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将派下去干部的行政编制和职级待遇随转,不再保留在市直机关。当然我们也绝不会让吃苦的干部吃亏,一个任期下来,对于干得好的下派干部要及时予以提拔重用。从而牢固树立健康向上和积极有为的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导向。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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