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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元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实现社会公平
www.fjsen.com 2010-03-16 15:10  张卓元 来源:中国改革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研究员王振中

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应反思理论上的误导

当前探讨改革收入分配问题,使我联想起了30年前的类似理论探讨。在改革开放前夕,于光远先生等在全国组织发起了多次按劳分配的理论讨论会,主流的意见是强调物质利益,一致反对平均主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探讨收入分配问题的背景已经完全不同了。首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如此之大,收入分配机制如此不公,社会保障程度如此之差,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烦躁和不安。其次,国外研究机构对发达国家公务员工资的制定机制和差距的实证研究使我们某些号称“人民公仆”的形象相形见绌。最后,国内外在争论新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等问题时,北欧国家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小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震撼。究竟怎样才算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再一次受到人们的关注。

要想深入进行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在3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必须深化理论研究。之所以长期以来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是与理论上的误导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学者根本就没有读过库兹涅茨的原文,就盲目地宣扬什么倒U曲线假说,自认为随着经济增长,收入差距开始扩大但以后会自然缩小,从而在思想上解除了政府干预的功能。以致于现在还有人喜欢用中国处于转型期这种说辞来自欺欺人,完全无视“马太效应”的现实。

第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当前要改革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要加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工资薪酬申报制度和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试问,如果不清楚工资薪酬收入是多少,怎么可能有效地调节人们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如果不清楚人们的财产收入是多少,怎么可能有效地调节人们之间的财产收入差距?现在,许多的研究成果都表明,我国财产性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工资性收入差距,因此,应该尽快地推出财产收入申报制度。不然,缩小收入差距就会落为空谈。

第三,必须借鉴他国经验。此次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的议题之一是中国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此我很感兴趣。这很自然使我想到了日本的经验。所谓“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1960年日本池田内阁采用经济学家下村治的建议而制定的,它制定了1961年~1970年度的发展计划。结果到1970年度时,各项指标都超乎预想。例如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7倍,实际增长了4.2倍;人均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4倍,实际增长3.7倍。之所以效果明显,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本正确处理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明确界定了政府的职能范围和实施作用的领域,由此极大地调动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原计划私人设备投资增长2.4倍,结果增长了7.8倍。这些发展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80多年前,孙中山先生曾经明确讲过,中国的一句老话“知易行难”是不准确的,实际是“知难行易”。意思是说,你要了解清楚一件事物是很难的,而一旦了解清楚了,做起来就很容易。但今天我们在收入分配领域,面临的是“知难行难”的困境。“知难”的原因是懒惰,“行难”的原因是利益。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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