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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元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实现社会公平
www.fjsen.com 2010-03-16 15:10  张卓元 来源:中国改革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按照西方一些学者对社会转型的研究,他们得出的一个普遍结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社会将骚动不安,社会成员对利益的渴望格外强烈,官员也很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这对掌控利益分配权力的政府来说,无疑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毫无疑问,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期,面对社会利益分配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问题,作为凌驾在社会之上的最权威公共机构,政府责无旁贷,因为只有政府才具有制定法律和公共政策调节社会利益和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权力。这对政府的公共治理能力也形成了很大的考验。

就目前的情况看,政府在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保障收入分配的公平和公正方面,至少有三个方面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首先,要有正确的战略。换句话说,就是政府要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以及改革发展的实际,及时调整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整体战略,确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改革初期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思想,调整为效率与公平兼顾,并以此来确定未来的收入分配战略。

其次,政府要运用和使用好利益分配的杠杆。这个杠杆又集中地体现在两个个方面:一方面加大法律对社会利益、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比如修订税制,政府减税等;另一方面就要通过公共政策,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运用好收入分配这个政策杠杆,保持社会整体利益格局的大体平衡,防止由于政策失误、或者政策反映迟缓,激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第三,就是政府要严格控制自身的行为,防止政府与民争利。应该说,目前这方面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社会上之所以有财富不断地向政府集中的说法,就充分反映出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土地征用、政府收费、政府自身的开支以及国民收入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中,政府的政策导向等,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政府只有严格控制自身的行为,让利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公共责任承担者和公共利益维护者。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保证社会经济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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