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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管县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与设想
www.fjsen.com 2010-03-26 15:31  郝君超 朱美静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1)升级扩权

首先,增加省级行政单位数量,减少管理幅度,提高管理效率。重点考虑增加新的直辖市,将各省市中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口多的较大城市,比如从大连、青岛、南京、武汉、深圳、广州、西安等增设为直辖市,不再受原所在省管辖,直接由中央政府管辖。这些城市的选择都有一定的理由和基础,至少应有10~20个左右省级单位的空间,从原所在省剥离出来之后,将大大减少省级政府的管理压力。

其次,取消副省级和地级政权层次,市、县同级。本着城乡分治的原则,可将一些与中心城市有着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县、市转型为市辖区,规定城市的行政管辖区域仅限于城市中心区域及其周边与其依托关系密切、可作为其郊区或者卫星城的地区。既减少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也解决了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问题;原地级市管辖下的县或县级市按照大小和城市化发展程度进行升级或合并,面积较大、人口较多、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县级行政单位可以升格为市;面积较小的、地理位置相邻的县适度合并,与其余不适合合并的县同样保留县级行政级别,并且与市同级,直接受省管辖。省直管市、县的有效管理应保持在在40~50个范围内,否则将导致管理失效。

(2)推进民主自治

市、县作为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行政层级之下的第三级别,享有相同的自治权利。市下设区和卫星城,城市可以行使其各项法定职能以保证所辖区域的健康、高效、有序发展,实现辖区内部的民主自治,即将社区管理模式放大,自下而上进行扩大自治范围。至于县,短期内,仍要以乡、镇政府为下一级行政单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基层民主范围的不断扩大、自治权的不断提升,如增强县乡领导干部选举的公开性、竞争性、选择性,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直选试点,逐步建立对下问责制,建立县、乡,村民主的有效衔接,最终将实现从村级自治到乡镇自治,最后到县级政府的民主自治,从而取消乡、镇层级,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三级行政区划。

五、结语

行政区划事关中央与地方关系、条块关系、各级政府职能的合理设定以及未来民主体制、民主成本等重要问题,既要积极探索,有所创新,又要保持稳定,谨慎从事。实行“省管县”的改革,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加强诸多配套改革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孙学玉,当代中国行政结构扁平化的战略构想(J],中国行政管理,2004,(3)

[2]周琦,析“市管县”体制的利弊,构“市协县”体制的设想(J],传承,2008,(3)

[3]姚旭豪,市管县体制改革理论综述[J]资料通讯,2007,(2)

[4]戴均良,省直接领导县: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J],中国改革,2004,(6)

[5]汪大海,刘金发,地方政府利益调整的角色重构与制度创新——从“市管县”体制到以分权为特征的“扩权强县”改革[J],中国行政管理,2008,(8)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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