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应成财产公示突破口
www.fjsen.com 2010-04-02 15:02 木木 来源: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表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
说起来,官员“报告住房”并不新鲜。早在1997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就有处级以上官员需年年报告“本人及配偶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的规定。在此后各地陆续出台的“三必报”乃至“八必报”规定中,住房都是必报内容之一。
然而,时至今日,“报告住房”等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需专门再作规定,媒体还不约而同地将“报告住房”作为新闻大标题,足见以下两点:一,在房价暴涨的当下,房产是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些“某落马官员有十几套甚至几十套房”、“工薪家庭十年不吃不喝买不起一套房”的消息,正伤害着公众感情;二,原有的“报告住房”制度虽不能说是形同虚设,但执行质量偏低。“报告住房”等将再作专门规定的消息能引发广泛热议,正说明全社会对“报告”落到实处、内部报告走向社会公示的期盼之情。
虽然一提到官员财产公示,必有人站出来说“核查困难”,想来要让所有官员都像某网友那样实名晒出自己“有且仅有一名老婆,无情妇、无二奶”,或像某乡党委书记那样晒出自己“无房、有笔记本一台、衣物若干”,操作性不强、核查起来也难。但相较贵重物品跟情妇,核查房产可谓简单。更何况近日曝光的合肥“清房”事件告诉我们,个别公职人员手上捏着房改房等几十套公房,对官员名下的公房、经适房,有关部门核查何难?
“报告住房”是本轮反腐倡廉的重要看点,管好房产这种最敏感、最直观的财产,官员非法敛财的门就被关上了最大一扇,一直因为不好操作而难产的官员财产公示也就找到了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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