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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落户城镇机制研究
www.fjsen.com 2010-04-16 14:49  陈蓉 陈清波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12月上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2010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也就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安居提出了“加快”、“促使”、“鼓励”和“统筹研究”等指导性意见;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6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我们要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

笔者根据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后认为,推进城镇化,让大批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在就业地城镇落户长居,在政策层面亟需解决三大问题:必须让进入城镇的农民工买得起城镇的住房;必须为吸纳外来民工较多的城镇提供较多的用地指标;必须有条件地实施耕地转建设用地跨省域占补平衡。

一、农民进城镇落户的难点在于:城镇房价太高和用地指标紧缺

(一)进城农民工的大多数买不起城镇的商品住房

目前,众多城镇的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年轻力壮的农民进城镇打工已不困难;但进城农民工要在城镇落户长居,却碰到一个难题:买不起城镇的商品住房。

例如,在第二三产业较发达、现吸纳了46.8万名外来人口的浙江省余姚市(县级市),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一线员工的月均收入(包括各种加班补贴)约1600元,市区城郊结合部商品住房均价已超过每平方米8500元,这样,如果一个年轻农民工年积蓄约1.2万元,在城镇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如果全凭自己的积蓄购买,需要40余年;即使按夫妻双职工和贷款购房计,也要勒紧裤带还债20多年。

由于城镇的房价与当地职工的工资水平密切关联,即工资水平较高地区的房价较高,房价较低城镇的工资水平也较低,因此,从余姚市区外来农民工买不起余姚市区商品住房的抽样分析中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进城农民工要在实现就业的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十分困难!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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