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肉搜索”等网络监督如何规范
答: 43%的受调查者认为“建立畅通的表达机制,保证传统监督渠道畅通”
“您认为目前‘人肉搜索’等网络监督的缺陷是什么”,58%的受调查者认为“相关法律不健全,可能会侵犯当事人名誉或隐私”;23%的受调查者认为“网络声音不够理性,缺乏真实性,容易受表面信息鼓动”;22%的受调查者认为“随意性大,给社会治理带来难题”;16%的受调查者认为“对监督人的限制不够,他们可能捏造事实,随意发帖”。
“人肉搜索”在诸如通缉疑犯、披露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官员腐败等方面的确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但“人肉搜索”确实应该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行使。网民的群体力量也是一种事实上的公权力,公权力的过度使用甚至滥用,甚至出现“网络暴力”现象,也是对社会民主法治的侵害。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必须有法治来保障,对目前的人肉搜索行为,的确需要健全我们的法律法规,不是禁止,而是引导。
网友认为,“人肉搜索”可以披露丑恶事实,帮助人民寻找答案,但也会被人利用,如:混淆黑白来提高知名度,侵犯人的私隐。信息时代,在每个人都能凭借互联网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和传播者而彰显出平民力量和社会正义的同时,“人肉搜索”又恰恰造成权力滥用,导致恶意诽谤、挖人隐私等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此外,不少网友认为不论利弊,“人肉搜索”改变了人们对互联网的观念,让网络变得不再虚拟。
“如何规范‘网络监督’”,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建立畅通的表达机制,保证传统监督渠道畅通”(占43%);选择“加强立法,使网络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占40%);“建立网络实名制”(占10%);选择“网站管理者加强监管和调控”(占3%)、选择“其他”(占4%)。
网络为社会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聚集民意的平台,但网络不能等同于制度建设。民主法治社会下对政府的监督是一项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全方位系统工程,其中,网络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但也有利有弊。这里有一个需要和其他监督方式如何相互补充和衔接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表示,网络监督目前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关键是怎么引导、怎么规范的问题。另外他还建议建立网络举报长效机制,取消网络实名举报限制。第一,应该降低网络举报的门槛;第二,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集、甄别和处理各种网民所反映出来的信息;第三,应该设立一个专职的网络发言人;第四,应该保护网络的有效信息;第五,应该规范网络各种相关措施。
面对网络,我们的官员不应该仅仅是“恐惧”,更不该试图控制“网络”,甚至采取删帖、隔离等非正常手段逃避网络的监督。在现代社会,政府部门如何与网络媒体打交道,如何与网民正常互动交流,应该是各级政府官员的一门必修课。
(执笔:人民论坛杂志特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刘旭涛,人民论坛记者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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