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需为国别风险计提准备金
www.fjsen.com 2010-06-25 16:18 欧阳洁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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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6月24日电 银监会近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别风险的监督管理。《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准确识别、合理评估、审慎预计因国别风险可能导致的资产损失,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准备金: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国别风险是指一国或地区由于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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