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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演变新趋势
www.fjsen.com 2010-07-26 15:49  吴忠民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我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这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的演变呈现出明显的新特征。

特征之一: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

现阶段,我国民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以及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扩散,导致了社会成员个体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同时又使人们十分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于是造就了一种普遍的现实感,使社会成员注重现实的日常生活,注重现实生活的质量问题,而摈弃以往“禁欲主义”以及过于理想化的乌托邦式的行为取向。但是,由于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至于出现严重欠账的情形。大量社会调查几乎都一致地显示出这样一种情况:民众关注的主要问题多集中在同民众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部位,如就业难问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社会保障滞后、教育问题、住房问题等。一方面是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却是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在这样的情形下,源自民生方面的社会矛盾必然会大量出现。相比之下,政治方面的诉求尚未引起民众的足够重视,相应的由政治诉求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可能成为数量居多的社会矛盾。

特征之二: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从社会矛盾对应群体的角度来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条件所决定的。一方面,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种心理和行为的惯性依赖。应当承认,中国现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建设还比较滞后,民众的法治意识比较淡漠,而且社会组织的发展也比较滞后。在这样的情形下,作为民众传统心理的一种延续或者是一种路径依赖,民众自然就会向政府表达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实际上,这是民众对政府的一种错位行为,即:该找的事情去找政府,不该找的事情也去找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对于民众承担了大量的、几乎可以说是难以胜任的无限责任。本来,现代社会当中政府的合理定位应当是公共服务型政府,但是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政府推动型的,政府对于整个现代化进程起着其他国家和地区所没有的巨大作用,对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力度较大的干预力。这些干预力有的是十分必要的,有的是特定时期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则是越过了公共利益的边界成为一种有害的行为。既然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种过度的依赖,依靠政府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很高,同时政府在法理的框架内难以有效、全面地解决民众的各方面要求,而且政府不恰当的干预力也会直接损害民众的合理利益。在这样的情形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必然会凸显。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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