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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管理创新走向
www.fjsen.com 2010-08-06 15:52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社会管理服务由垄断向竞争的转变

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中,“政府是最习惯于采取垄断方式进行管理活动的,它常常把竞争看作一种浪费和重复……竞争往往使政府的宏观调控变得困难”。政府垄断的方式可以保证广覆盖、均等化、低水平的社会服务,但同时也消除了公共服务机构之间进行竞争的动力和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竞争被逐步引入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竞争机制尚有诸多不足之处。首先,“营利性公共领域”竞争机制缺乏。政府垄断了部分营利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压力与风险,政府一方面没有动力建立成本核算、过程监督与绩效管理体系,造成冗员过多、成本过高、缺乏创新的局面;另一方面忽视公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社会管理服务方式简单、内容单一、质量低下。其次,投入较多、营利性较差的“强公共领域”的竞争失序。由于营利性公共领域缺乏政府的物质支持和政策规范,导致了公共领域内赤裸裸的逐利现象,强势社会服务部门与私人部门相互勾结,压榨普通公众。社会管理服务领域的垄断和竞争失序,造成了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差、效率低、公众不满意的局面。因此,完善中国社会管理体系的过程不仅仅是破除垄断、引入竞争的过程,而且要更加注重政府的“补缺位”,发挥政府在规范和引导竞争方面的作用。

考虑到上述情况,我国完善社会管理领域的竞争机制时,不能照搬西方的现成经验,而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中的竞争模式。首先,“补缺位”,完善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体系,为社会管理领域的良性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由于过分重视经济发展,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职能严重缺失,一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供给中存在竞争混乱、两级分化、质量低下的局面。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规范公共服务的竞争秩序。其次,在市场准入环节,政府应该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技术先进、成本低廉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进行项目合作。再次,在市场监管环节,政府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一方面,政府与企业都应依据法定的合同来确保合作双方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政府须制定完善的绩效评估标准、技术标准、价格标准等,迫使企业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原则,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最后,应该充分认识到市场竞争的弊端,即市场竞争的利益取向、效率取向和工具取向,可能导致对公平、和谐等价值被破坏,过分强调政府的“退出”只会适得其反。因此在一些公共性较强的领域引入竞争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和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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