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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管道保护 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www.fjsen.com 2010-09-30 15:44   来源:陕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贺久长

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正式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管道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深入学习,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全面推动《管道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加强管道保护意识

我省的陕北是矿产资源丰富的鄂尔多斯盆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盆地总面积的30%,区域内集中了我省绝大部分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其中,石油探明储量19.1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1.13万亿立方米,资源富集程度全国罕见,且品质优良,在全国能源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能源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和油气管道建设,已建成各类石油管道17条,近2266公里,天然气管道10条,近2670公里,天然气管网已覆盖除安康以外的所有地市,管道总里程居全国前列。

管道运输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99%的天然气输送任务。油气管道作为特殊的公共设施,其输送的产品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经济、民生、环保产生重大影响。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管道保护工作,国务院早在1989年就颁布实施了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并于2001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我省于2004年制定实施了《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明确省安监局负责全省管道设施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了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我省油气管道的安全,有效打击了各种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我省油气管道的平稳运行,确保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省境内西气东输等重要输油气管道安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城乡建设不断加快,管道保护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管道保护出现一些新的问题,现行的条例已经不足以很好地满足管道保护的需要,《管道保护法》正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而应允而生的。《管道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保护管道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安全保障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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