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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www.fjsen.com 2010-10-26 16:13  任文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回顾“十一五”,人们突出地感受到,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同其他建设一样,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在全社会形成了思想活跃、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

看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实现,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人们发表言论、表达观点的渠道是不是畅通,新闻出版物等载体是不是丰富。据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报纸年总印数达到437亿份,各类期刊出版31亿册,图书出版70亿册;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1座、电视台272座、广播电视台2087座,有线电视用户17398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200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6.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2%。可以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新闻出版大国。

看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维护,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人们是不是可以充分发表各种意见、提出建议。人们感到,这些年来,我国的公共媒体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公民的言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等新媒体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我国公民获取各类信息和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网站已达279万个,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各家网站都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我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31亿个博客用户,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表达思想观点。

看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发展,最重要的是看公民的批评和建议是不是能够发挥监督政府工作、提高施政水平的作用。我国政府始终强调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我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开展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便利。在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做法。最近3年,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党和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事实胜于雄辩。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那些指责我国限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调,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某些人对此视而不见,并非是关注所谓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而是借此污损中国形象,其实质是企图削弱甚至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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