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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有序、和谐自然地推进小城镇建设
www.fjsen.com 2010-10-26 16:24  周小亮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四、坚持利益兼容,积极帮扶,真正实现小城镇与中心城市的良性互动发展。首先要从战略高度处理好小城镇与中心城市利益兼容下的共同发展问题。从政策上要明确对小城镇建设的财政扶持,尤其是对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试点乡镇,在广开投融资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资金、管理、规划和社会资源整合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予以帮扶。要鼓励中心城市的优质产业向试点小城镇扩张和渗透,严格限制落后、淘汰型产业或设施向试点城镇转移。要在城镇规划布局、生产与生活建设项目选择、项目推进过程和实施效果评价环节,切实考察试点地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对当地社会民生的长期福利效应。

五、坚持社会发展指标优于经济发展指标,从短期补偿和长期融入两方面积极化解城镇化中的社会矛盾,切实处理好入镇农民的身份置换与职业、社会保障的同步转换问题,并通过促进优质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入镇农民后代在城镇环境下的永续发展问题,使小城镇建设切实成为改善当地居民尤其是入镇农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切实依照政策对城镇开发建设中失地农民进行足额补偿外,对入镇农民城镇职业工作能力的训练、社会保障项目的落实,应早于城镇建设中对相关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实际改变。可以考虑由政府举办或政府补贴、社会机构举办的方式,开展入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这是短期内的转换目标。长期目标应当是解决入镇农民的“完全市民”待遇问题,这样才能从长远上解决小城镇建设地区农民入镇的后顾之忧。应着力发展试点小城镇卫生事业,按人口规模,分层级加强试点城镇医疗机构建设。要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为契机,切实改善小城镇地区相对落后的义务教育体系,通过对试点城镇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入镇农民后代在城镇环境下的永续发展问题。

六、妥善处理好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力保护问题,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对生态环境和农业安全的负面影响。必须考虑区域的生态负荷极限,合理规划和界定城镇的人口与经济规模,设定必要的上限,对较多依赖本地自然资源的山区乡村地区(如闽西、闽北),以建设小型化城镇(6万人以内)为主。小城镇建设规划要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注意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适度提高城镇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加强对新增用地的控制,做好资源开发和维护生态统筹规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注重小城镇建设中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粗放消耗型经济的比例。

七、在发展动力上,政府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主导相结合,协调、自然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在我国,小城镇是以行政建制镇为表现形式的,政府在小城镇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另一方面,小城镇作为资源、人口的一种配置途径,其形成和发展必然遵循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应注意小城镇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过度问题,避免将小城镇建设单纯视为政府项目、政府工程,避免建设中不切实际的“大跃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倡导循序渐进,尽可能发挥市场的选择机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建设指标、建设进度的行政性设置与考核,尤其是在涉及百姓投入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考虑乡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政府的基本工作应主要集中于规划引导、政策制定、公共事务治理、生态保护、公共物品有效供给,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人口资源集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八、“软”、“硬”结合,以“软”促“硬”,“软”建设先行。小城镇建设展现的是一个社会资源、人口资源的空间布局问题,是一个空间的硬件系统形成问题,但是,制约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是软环境建设。从我省小城镇建设的初衷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软环境建设的重点,不仅在于政策因素如何提升小城镇生产力发展和对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的支持,更在于如何解决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以及城镇上层建筑的良性和谐发展,相应地,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考核应侧重于软要素的考察。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把小城镇建设重点放在提供能够吸引优质人力和经济资源所必需的公共品服务上,尤其是通过软要素建设,营造和维护公平、高效的区域市场环境。

九、构建小城镇建设的专项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随着小城镇建设的逐步深入,新的环境、经济、社会、资源等问题也将不断涌现出来。因此,在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评价系统。首先确定风险预警的重点是小城镇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生态风险,政府可据此组织专门委员会开发一系列可观测的评价指标,并通过必要的实地研究,确定各项控制指标的风险阀值,由相关部门定期观测、收集和分析相关地区的实际指标值,一旦接近或超越预警值,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作者为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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