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党中央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出一系列科学论断和决策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又作出了战略部署。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此,民族地区必须深入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加快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振兴,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一、深刻认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我们党历来重视对中国国情和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和判断,并以此作为我们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革命时期是这样,建设时期也是这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从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对社会主义和我国国情进行再认识,做出了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并强调这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实际,“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这一论断不仅成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依据,也成为我们认识问题观察问题的科学思想方法。按照这一思想方法,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首先加深对国情区情的认识,认清文化产业作为一个行业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那么,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现在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
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体现了以下几个阶段性特征:一是文化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整体规模偏小,GDP贡献率整体偏低。目前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仅为1.08%。二是市场机制初步形成,但总体上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三是文化资源有所开发,但深度开发仍然不够,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多,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还没有发挥出来。四是文化市场有所发展,但整体上仍然发育不足,表现在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方面,不仅规模小,而且比较分散。随着改革的推进和越来越多的文化市场主体的涌现,文化市场建设滞后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
从以上情况看,与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整体上处于起步、培育和探索的初级阶段。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实际出发,既不能主观地超越这个阶段,提出种种超越阶段的不切实际的目标;更不能落后于发展阶段,不敢大胆提出切合实际、能够充分发挥群众创造力的战略任务,丧失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只有从民族地区的发展阶段出发,正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才能科学把握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合理地找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路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做强做大,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