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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www.fjsen.com 2011-01-10 15:55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应该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和世界城市的非营利组织体制及模式,有助于破解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难题。

第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结构。非营利组织区别于传统的事业单位,在体制和机制上更具有社会及市场的弹性和适应性,有利于持续不断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准,优化服务结构。

第二,不断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应该利用非营利组织的不趋利性,加强对社会基层、低收入人群、边缘发展区域、不同知识群体的分类服务。

第三,大力推进文化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非营利组织宜于将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对接起来,既可以充当政府和企业的“中间人”,又可以起到监督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第四,有效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北京的文化设施权属复杂,大量的“内部”文化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欠缺。从实际出发,可以利用非营利组织搭建社会化平台,建立和健全相应行业标准与评价体系,逐步提高文化设施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水平。

第五,增加世界城市的文化元素。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尽量吸取世界各民族乃至宗教的文化特色,妥善处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先进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关系,建立与多民族文化需求相匹配的供给体系。

第六,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扩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影响力。北京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世界传播中心的地位优势,要利用非营利组织具有的 “民间”身份,发挥其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进行文化交流的特使作用。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正式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过。如果就其职能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虽然其属性和资金来源目前尚有差别,但仍可以作为重要的改革路径选择。

(一)制度创新。要制定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机构以“非营利组织”的身份合法经营。积极支持区县级以上的文化基金会、文化类行业协会发展成为“枢纽型”的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化、建设运营适度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样化,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符合社会文化福利的公平原则。

(二)营造政策环境。在明确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投资范围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创新社会融资以及引导更多的投资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的慈善捐献文化,正确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观,科学制定和完善企业及个人慈善捐赠与税收减免的政策。要积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探索采取政府补贴或者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土地商业开发配套作为投资条件,吸引社会投资主体以非营利的多种形式参与,加快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

(三)建立组织体系。从北京的实际情况出发,需要将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纳入社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体系,还可以根据分类标准建立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体系。例如:根据社会功能,有文化基金会和专业协会;根据承担公益程度,有京剧院和交响乐团;根据文化设施规模,有中小型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书店;根据活动频次,有承担组织传统节日活动和申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机构;根据经营方式,有专业和中小型文化网络(站),等等。

(四)税收政策。要通过区别不同性质收入的税收政策,规范引导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经营活动。对于直接来源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非营利性收入和相关收入(包括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红利、利息、租金和使用费这类“投资收入”)及其直接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开支的结余,即可减免税;与公共文化服务非营利性目的无关的商业收入,应该按有关法律纳税。

对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收入及使用加以限制。如果超越了有关限制(如,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收入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0%),不仅要影响减免税资格,而且还可能受到直至被撤销的不同程度的处罚。

(五)社会监管体系。政府要对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设立及运行实施全程严格监督,尤其是财务要接受政府税务部门的监督并且向社会公开(类似于证券上市公司的报表)。当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必须接受包括律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在内的第三方审计。同时,要建立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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