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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保障房“军令状”与施政新思维
www.fjsen.com 2011-03-10 16:24   来源:人民论坛    我来说两句

国家在设计住房政策时,须把住房作为一种民生必需品来看待。既然是民生必需品,那么就不能任凭目前远非健全的市场去支配,政府还须承担起保障房的建设之责

两会前夕,住建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此,李克强副总理在会上强调,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是硬任务,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解决房价过高问题,无非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入手。在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方面,近年来我们出台了很多调控措施,尤其是最新的“国八条”和一些房价上涨迅速的地方出台的配套实施方案,从目前成交量的低迷看,应该能有效遏止炒房引致的房价非理性上涨。

但仅有需求方面的调控远远不够,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还有着庞大的为改善住房条件和向往美好城镇生活而带来的刚性需求。对于此种需求,过严的调控措施只能抑制于一时,不能长久压制。长久压制不但有违施政目标,而且也会造成房地产发展的内部失调,影响城镇化速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实为不利。要满足这种刚性需求,就必须加大对住房市场的产品供给,其中主要是大力发展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这将能有效缓解目前市场的供求紧张状况,从而拉低市场房价。

强调保障房对稳定预期控制房价以及实现人们居住梦的重要,是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保障人人都能住有所居,这是国家的职责所在。因此也就要求国家在设计住房政策时,须把住房作为一种民生必需品来看待。既然是民生必需品,那么就不能任凭目前远非健全的市场去支配,政府还须承担起保障房的建设之责。这也就是李副总理为什么要把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的原因所在。

这些年来,我们在调控房价上下了大功夫,效果之所以不彰,导致政策的信誉打折,症结就出在各地的保障房发展过慢,建设不力。究其原因,首先是对住房市场认识不到位的因素,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地方都把房地产只是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支柱产业加以扶持发展;其次也制肘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政府对于不能产生增值收益的保障房不会有兴趣和动力去做,除非将此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

所以,要让地方政府有积极性去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签责任状固有必要,但还须解决上述制度瓶颈。如李副总理所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现在,在多年的“土地财政”下,地方的财力比实行分税制后的初期大为增强,特别是一些一线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年均达近千亿,从中拿出一定比例建保障房,是还富于民的要求。据测算,全部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建设资金1.4万亿元,显然,地方政府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这需要中央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目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把保障房建设交由国企尤其是央企去完成。国企本来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某些特殊使命而设立的,其承担保障房的建设天经地义。因此,对于那些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应该要求它们的任务就是建设保障房。

总之,从民生必需品的角度来看待保障房建设乃至整个住房市场的发展,创新机制,多途并举。那么,在国家这种持续的强大的意志面前,可以乐观预计,房价会有一个合理的回落。这也就提醒我们,对于当前一些棘手的民生问题,只要我们改变思路,最大程度从民生的需求出发,就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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