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了的“与民争利”
“通常,人们都有追求财富的愿望,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对本刊记者表示,“但当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特权,以挤占其他人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时,首先就背离了社会对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在领导干部支配大量资源和权力的今天,更应发扬牺牲精神,防止信仰发生偏差,杜绝与民争利;决不能让“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成为一句空洞口号。
事实上,与民争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近年情况来看,政府与民争利现象,多发生在房地产、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
最近,一些地方公路乱象被不断曝光——只罚款不开票,罚款进个人口袋;罚款和财政分成,请领导喝酒按摩;每辆车平均一年罚款3万元作为一种民生工程,公路异化为有关部门牟利的工具,被视为政府与民争利的一个典型。有统计显示,全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
20世纪90年代,因公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普遍,增加了物流成本,还使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中央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17年之后,公路“三乱”似乎依然严重。
令民众诟病的房地产暴利更是如此,以往每次调控措施都收效甚微,根源同样在于不少地方政府与民争利势头不减。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当前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卖地,从老百姓手里低价拿地,转手以几十倍的高价出售。贵州“瓮安事件”的背后,也是当地干部办企业现象的普遍化,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
近年来,官员“抱团”与民争利现象令人堪忧。2010年5月,山东省日照市被曝在市区“绝版”黄金地段兴建3500套领导干部住宅。与此同时,陕西省眉县也陷入舆论漩涡,据媒体披露,该县首个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首期610套有409套分给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
2010年8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限价商品房审核公示的名单中,188名申请人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在家庭年收入一栏,最少的一个4人家庭的年收入只有11.1元这是继“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员小区”、“海口数千套限价房专供干部”、“农业部被曝分800套限价房”等新闻后,又一次公务员“团购”限价房引发的舆论热潮。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明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与民争利,或领导干部被利益集团挟裹与民争利,已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以往群体性事件频发,多发源于民众的利益和权益受到了侵犯。”
“政府与民争利,既与体制不完善有关,也与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错误、工作作风不端正有关。”胡明说。
在沈友军看来,有些领导干部与民争利,主要是手中权力太大,而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就容易滥用权力。有些领导干部考虑自身利益过多,也使得对改革疑虑重重,担心改革碰触影响自身利益,并对改革以种种理由搪塞。即使压力太大非改不可,也往往以种种花招拖延不改,或改头换面,名改实不改。在以往的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公共建设中,总能找到官商勾结的影子,一些领导干部往往被身边唾手可得的利益所驱使。
“官与民争利,几乎是中国以前不断改朝换代的一个根本原因。”沈友军说,“当今领导干部与民争利,严重混淆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加剧了官民对立,将会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