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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凯栋:国家创新系统制度与演化的视角
www.fjsen.com 2011-07-22 16:1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我来说两句

一、引言

通过提高研发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否就可以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从特定时间断面的国际对比来看,这貌似是对的。但问题在于,一个国家到底是因为有了支持创新的制度关系从而培养提高了创新能力、诱致了相应投入的增加;还是因为在各个相关部门增加了投入,国内的创新能力就自然提高了、创新系统就自发形成了?如果将此问题求于实证,比如,是否通过扩大某一领域的工程教育规模就能提高相应工业的创新能力?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否则中国汽车工业早就应该腾飞了,因为我国数十年来一直在大力培养汽车专业大学生;但中国汽车工业在20世纪80-90年代却陷入了对国外技术的长期依赖,其时本土工程师几乎没有机会从事产品创新。

因此,探索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我们首先得系统地考察与创新相关的制度关系。“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就是这样的一种研究范式,它把一系列与创新的产生、选择及扩散①相关的行为者所构成的网络作为研究的中心对象。研究各个社会子系统之间,包括科学、技术、文化、政治及工业等,如何产生协调(Congruence)而促进创新,或者如何因不协调而妨碍了创新,是该范式的核心(Freeman, 1995,2002)。

在过去的20多年中,国家创新系统范式对学术界、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产生了重要影响,并被延伸到不同的分析层面上,如区域创新系统、产业创新系统等。但人们也存在一些误解误用,比如认为对与科技活动相关的各部门(包括表征部门间流通的账户)的计量分析、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计量对比,是考察国家创新系统的一种有用手段。但倘若简单地通过各部门计量分析,就建立对“制度-创新”关系的因果推理,或决策者根据账户计量的国际比较就直接推出提高本国创新绩效的方案,而忽略了制度研究和历史研究,那就是对国家创新系统范式的误解误用。

二、国家创新系统范式的源起

学者们普遍认为,国家创新系统范式是1987年由Freeman在对日本与英国的比较研究中首次明确提出的。国家创新系统范式在20世纪80年代的出现,应归因于两个背景:

首先,是对创新的微观研究的进展。自熊彼特(Schumpeter, 1943)以来,熊彼特主义者已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深入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主题之一是与创新相关的不同制度性行为者(institutional actors)之间的互动。探索不同行为者之间的互动是理解新知识的产生、专业知识与通用知识的关系以及基于缄默知识的协调能力的关键,也是理解长期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Pavitt, 1984; Lundvall,1985; Nelson,1990; Pelikan,1988)。

其次,是对差异化的增长现象进行解释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日本在争夺全球工业领导者的地位,韩国等新兴工业国也开始快速发展。相比之下欧美发展缓慢,部分原本领先的国家甚至明显失去了在工业制造环节的竞争力。这对于欧美学者而言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

不同国家经济的增速差异,于经济史研究而言是一个传统命题。但主流经济学单纯强调资本与劳动力等要素的解释模式,比如关注低工资、市场保护、要素价格扭曲等,对解释增速差异的说服力极有限(如Krugman, 1994)。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界出现了一系列研究发展“趋同”(convergence)的文献(如Baumol, 1986等)。主流经济学家们还尝试通过把技术在增长模型中内生化来构造“新增长理论”(Romer, 1986; Lucas, 1988),强调无形资产的作用(World Bank, 1991)。但这种努力只是姗姗来迟地把经济史学家与熊彼特学者的传统共识给数量化而已;并由于忽视了创新的不确定性、组织与制度等变量而缺乏实证解释力。

另一方面,在见证了日本等国家的长期高增长后,在不少国家的学术界和政策制定圈内形成了一种“技术国家主义”的思潮,即认为一国的技术能力是可以通过国家行为构建的(Nelson, 1992)。结合当时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国际冲突,这种思潮引起了决策界的高度关注(如Tyson, 1992)。

在这一背景下,曾经的主流经济学家,“增长核算”研究的先驱,Abramovitz(1986)摒弃了把资本与劳动力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传统,认为是社会能力(Social Capability)的异同导致了各国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制度变迁上的差别,从而带来了增长差异化。

国家创新系统范式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并迅速扩散的。Freeman(2002)把自己首倡的这一范式描述成系统性的“社会能力”研究。尽管Freeman与Abramovitz的分析框架都强调制度对技术进步的影响,但两者存在显著差异:“社会能力”仅仅列举了教育水平、社会信任等等一系列因素,但却没有把这些因素系统化,因而Abramovitz的框架只是通过一系列社会因素来影射而非直接探索各国的制度环境;而国家创新系统框架则直接通过历史分析来探索各国促进技术进步的制度安排变迁,探寻不同行为者之间的互动。

在这里,我们以Freeman在1987年的著作来呈现国家创新系统范式的特点:Freeman认为技术范式的跃迁带来了新技术与各国原有制度框架之间的冲突;相比欧美各国,日本虽然并没有为20世纪70年代的ICT技术革命贡献核心的技术发明,但其国家创新系统有极强的消化吸收外来技术、通过持续改进来培育本土创新的能力,因而率先抓住了技术范式跃迁的机会。其中,日本政府起到了协调作用,且其政府相关机构在人员、咨询服务以及协调工作方面与工业界发展出了深刻互动;主银行制度(Main bank)促成了特殊的工业结构,不同企业能协同完成系统性的学习目标;企业联合体把工厂当作系统性的工业工程的实验场,使逆向工程不仅能顺利开展还可获得持续的改进;而政府、经连会(keiretsu)及财团结构的协同则起到了消灭低效率企业,扶持有竞争潜力企业的作用;政府和工业界大力投入于教育与终身培训,蓝领白领之间差异被废除,终身雇佣制度和“共同体”式的企业文化,为这个系统提供了技能基础。当然,日本这一时期的创新系统不是突然出现的,它沿袭了二战前政企互动传统,并在战后学习大规模生产技术的过程中在摩托车、炼钢、化工等行业的发展中得到强化。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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