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科学、深刻、精辟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90年里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在改革开放中创造的三大成就。这三件大事,就是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大成就,就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和领会这一论述,对于我们深化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个亮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论述的这三大成就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新的概括。党的十七大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旗帜”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次讲“高举旗帜”,不仅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而且包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胡锦涛总书记说:“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从理论上讲,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具有实践形态和理论形态,而且具有制度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实践形态就是党带领人民开辟的“道路”;其理论形态就是党在实践中总结的“理论体系”;其制度形态就是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制度”。而且,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在实体、程序和法律规则上逐步规范化了。
从实践上讲,强调我们已经建立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味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有了根本制度保障。回顾历史,从中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起,到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已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五大优越性: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三个层次的制度和法规构成的制度体系。三个层次的“制度”:一是根本的或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也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就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三是确认和保护这些制度体制的法律体系。这就是我们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与此同时,他指出我们的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具有五大优越性。这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概括的五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这五大优越性,简单地说,就是活力、发展、公正、抗风险、团结和谐。辩证地说,就是既有活力又能团结和谐,既能发展又有公正,还能抗风险。
指出这五大优越性,就是要求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既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去深化体制变革,又要在改革中坚持这样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