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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www.fjsen.com 2011-08-04 16:08   来源:《重庆日报》    我来说两句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更多的是着眼于对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忽视对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虽然法学界对“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已形成共识,但在一些重要范畴上还存在着很多认识上的分歧、模糊和混乱。对经济法理念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探寻经济法背后所蕴藏的深刻思想,以统摄和指导经济法学研究。

经济法理念的理论基础

①考辨经济法理念的界定。经济法理念界定,是指现代国家在依法适度干预经济的过程中,人们通过理性认识能力所把握到的这种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的内在精神和普遍范型。②考察经济法理念的本源。经济法理念产生和发展有其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宪政基础和部门法基础。③审视经济法理念的时代性特征。经济法理念的演进与国家、市场在不同时代的互动表现以及人们理性认知能力、价值观、道德观的变化相适应,呈现出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趋势。

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和表现

①经济法的人本主义理念。人本主义理念于经济法而言具有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意蕴。从价值论上说,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应该彰显人本主义这种价值判断,树立人本主义的法律观。从方法论上说,把人本主义作为方法论旨在评判经济法是否树立并落实了人本主义理念,是否体现了以人为本。②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实质正义理念是经济法的重要价值诉求,它是对具体人格而非抽象主体进行的价值关怀。实质公平、平等自由、理性秩序构成了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基本内容。③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社会本位理念是经济法对经济社会化和法律社会化的回应,以社会本位为理念要求经济法必须担负起维护和促进社会整体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法律功能和作用。④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经济法应具有对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同等关注的公平性、具有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不超越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可持续性、具有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的全方位发展的整体性。⑤经济法的适度干预理念。适度干预理念要求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应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限,以克服我国当下存在的干预过度或是干预不足的问题。

经济法理念的实现

①经济法理念实现的宪政进路。经济宪政是有关社会经济行动的公共博弈,是社会分享经济权力的法律机制,是经济自由秩序建立的准则与机制,是经济法理念落实和国家干预经济的行动进路。应当将国家干预的过程与目的诉诸于经济宪政,通过经济民主机制来设定干预以避免经济专制,让国家与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经济权力以保障干预的社会性与民主性。②经济法理念实现的保障。经济法形式理性优先是实现经济法理念的重要保障,旨在强调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不能脱离以规则和程序为核心的法律形式正义。经济事实与目标的不可预测性、实质理性命题的可证伪性、实质理性的不可操作性,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经济法在规则适用上坚持形式理性优先有其合理性。③经济法理念实现的法治机制。要把经济法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人们的行动,就需要将经济法的各种理念首先贯彻于经济法立法之中,通过经济法执法、经济法司法和经济法守法践行具体的经济法理念。(主要研究人:黄茂钦、李永成、陈鹏飞、薛克鹏)

成果简介:本文摘引自《经济法理念研究》一书,此书由法律出版社2009年6月出版。该成果对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具有指导作用,特别有助于指导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其成果被评为重庆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有多篇前期论文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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