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与目标
要点根据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现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包括4个方面、7个产业领域,这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
根据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现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包括4个方面、7个产业领域。一是以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目标,着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二是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目标,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是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着力发展生物产业;四是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
考虑到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了3个阶段性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业创新环境更加完善,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高,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0年的约4%力争达到8%左右。第二阶段,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第三阶段,到2030年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工作
要点当前,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抓好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市场需求、深化国际合作、强化政策扶持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一,着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在统筹规划、系统布局、协调推进的同时,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加快形成竞争优势。一方面要聚焦重点方向,找准突破口,结合产业特点与技术成熟度,抓好关键环节的突破。另一方面要适应需求变化,动态调整重点方向。目前选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是基于技术的最新进展和社会的重大需求而确立的,从长期看,随着需求的升级、技术的演进、产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态势的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应做出适时调整。
第二,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一是充分发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等的重要作用,超前部署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二是鼓励企业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并形成产业链重点环节的工程化、系统集成技术能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三是以规模化发展为目标,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创新环节,实施若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支持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四是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区域集聚,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第三,着力培育市场需求。要组织实施带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发展的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选择市场应用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拉动产业发展。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为企业开拓市场和公平竞争创造必要条件。支持企业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
第四,着力深化国际合作。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进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共同创造与分享创新成果。要支持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服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我国企业培育国际化品牌,促进企业更积极地开展国际化经营,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发展新格局。
第五,着力强化政策扶持。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紧紧围绕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和任务,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保障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聚创新资源,形成发展合力。一是要在整合现有财政政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引导创业投资发展。二是要综合运用税收政策等相关手段,从激励自主创新、引导消费的角度,研究流转税、所得税等环节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地方税政策,有效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投资政策体系。要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规模,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扶持和发展创业投资;加快完善创业板、场外交易在内的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信贷方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