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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发展的文化焦虑
www.fjsen.com 2011-09-19 18:03  段钢 来源:《文汇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使城市主人们的口气和眼界越来越高。在城市战略上,不仅有180多个国内城市打出口号要发展国际大都市,同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巨大压力下,作为城市发展更高理想的文化城市,近年来也开始扎堆出现在各地城市的发展战略中。

从世界城市的发展史看,城市的经济地位、经济社会发展健康与否,直接决定着城市的文化选择,包括城市文化精神的导向。芒福德提出文化城市的理论模式,但我们却不能简单照搬。中国从经济城市向文化城市的转变,符合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内在规律和现实需要,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巨大差异,使其成为当下许多城市的心头之痛。

在城市发展的硬件上,可以看到,尽管各种所谓地标性建筑如雨后春笋,但由于城市管理者们一窝蜂地邀请不懂中国的洋人设计,使中国城市也成为西方人不付任何成本的实验室。这种走向一厢情愿的所谓城市文化国际化之路,是中国城市经济发达而文化落后的典型个案。殊不知,很多标识性建筑成了西方人不懂中国文化的笑柄。

从理论上说,学者们都清楚,当代城市功能从政治城市和经济城市走向文化城市,其核心必须以文化资源为客观生产对象,把城市的文化发展与个体的审美劳动相结合,并以文化创意、艺术设计、景观创造等为手段推进城市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最终实现“人在城市中全面发展”,把人的文化层面的审美生存需求和精神空间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人们简单认为:城市文化发展只是时间问题,我们迟早可以建成文化大都市。特别是缺乏专业化的理论研究和系统性的战略设计,很多城市的文化建设直接异化为发展经济的手段。中国许多城市的发展盲目以经济标尺来衡量文化的发展,导致对城市文化资源与功能的新一轮破坏。

经济发展以利润为标尺,而文化发展则需要文化定位的清晰。中国城市文化建设在一片喧嚣的背后,有识之士看到的是深深的焦虑。其焦虑来自三方面:

首先,传统文化资源里难以找寻到对城市文化发展主体即城市公民的尊重,这其实是对生命缺乏尊重的表现。几千年来传统文化在对待生命的问题上,一直围绕着专制体制的运转来设计,如传统儒家宣扬的仁爱就是从维护专制体制的有效性出发的,其结果必然造成对个体生命的蔑视。遵循这一传统,在当代经济大潮中,经济发展似乎也成为强权,人在金钱面前,个体同样没有得到尊重,人的责任和尊严也都烟消云散。同时,屈服于经济强权,个体的自由也是次要考虑的。康德说,人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手段。这一原则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早已被遗弃。人已经沦为边缘因素,资本、技术凌驾于主体之上,“城市异化”实为必然。可以看到,各地城市的发展,人被置于最末的地位,资本、利润等是最优先考虑的因素。人为了生存,与物的争夺此起彼伏,根本无暇再为内心的文化精神需求去花费时间和精力。动辄上亿的“大手笔”工程已是城市文化发展的家常便饭,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关心一些基本的问题:城市文化为什么这样以及应该怎样,文化工程对个体生命有何意义和价值,以及这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等。

其次,生命个体遭到忽视,文化信仰必然成为摆设。在越来越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每个城市人都在很努力地活着,并在忙碌中逐渐忘却了“头上的星空和内在的道德律”,由此导致内在的虚弱和思想的贫乏,抽空了城市文化发展所必需的精神力量,特别是在主体世界中具有集聚和核心作用的信仰或者信念。以城市文化规划为例,很多城市文化规划看不到对文化的信仰而做出的行动,只关注什么样的文化噱头可以吸引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利润。所以,西门庆故居等低俗景观遍地开花成为华夏一景。城市文化发展需要依托坚定的群体文化信仰,特别是对文化理想的坚守,而不是随便因为什么利益的诱惑就可以放弃原则,甚至于出卖信仰和良心。

秉持什么样的文化信仰,就会带来什么样的文化选择。一个没有文化信仰的群体,文化就不能融进身体和精神,不能成为行为的指南。大多数时候,人们遵循急功近利的行为准则,只是把文化当成消遣的工具,把信仰当成临时的烧香拜佛,期许的都是短期收效,对于百年大计已没有耐心了。可忧的是,这样做必然会被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无情抛弃。因为文化信仰如果无所依归,文化内涵也会杂乱无章,文化事业不是一个可以操控的企业,文化发展靠的是积累,没有捷径可以一夜建成。而道路越长、路途越是艰险,实际上也就越需要坚定的信仰和理想。

第三,与农业社会的自然散漫状态不同,城市化进程主要依赖于理性和制度力量的规范和引导。缺乏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支持,是中国城市文化在建设过程中普遍焦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法治建设近年来成绩很大,但由于法治社会建设的起点低,特别是城市发展中的新问题多等原因,所以在城市文化发展中仍然感觉到法治保证的不足。法治社会的建成不仅仅是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要更深地考虑它对保护个体的物质权益和文化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形成对个体生命真正的尊重,要培育出真正坚定的文化信仰,法治社会将是一道真正具有支撑性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在法治的平台上,个体才有可能得到尊重和保护;而只有这样的个体,才会去思考活着的意义和价值,以及把意义和价值投射到城市文化的发展上,通过文化形式去反映个体和城市的追求,推动一个城市的文化进步。

法治能够保证个体的自由和生命的尊严,帮助个体释放最大的能量,这需要整个社会明确法治的意义和价值,全社会必须意识到只有法治可以保障每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得到自由的发展,文化就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代。

以“经济代文化”是当下城市文化建设存在的最大问题。正如《2011中国都市化进程报告》指出的:只要以GDP为中心的经济型城市化模式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不管过去打出“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的口号,还是现在打出“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或“生态城市”、“宜居城市”的口号,结果都是“换汤不换药”。改变这种现实的关键,就在于加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文化信仰的追求。而这些观念的培养关键在人,什么样的人决定什么样的未来城市文化走向。在城市文化建设中充分体现对个体的尊重、努力培植坚定的文化信仰,并与法治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城市文化的未来才是美好可期的。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报》副总编、上海交通大学都市文化与传播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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