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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创新研究
www.fjsen.com 2011-09-26 15:47  杨洪旭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是党的各种制度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同时提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抓住了制度建设也就抓住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

密切联系群众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当前党群、干群关系总体上是好的,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的深厚基础和坚强后盾。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难点,值得认真研究和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观念淡薄,不愿联系群众。二是途径渠道、方式方法滞后,不善联系群众。三是素质能力不强,不能联系群众。四是农村社会发生变化,不易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既有党员干部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在体制机制方面,联系群众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教育虚化——教育流于形式。从当前情况看,干部教育的效果不明显,集中体现为干部教育虚化。一是学习被动应付,数据显示,60.7%的被调查者认为党员干部“学习被动应付,学用脱节”,35.9%的认为“党员干部主观世界改造不足”;二是教育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缺乏统一的、贴近群众实际的教材;三是教育纪律不严格,参加培训串串门、认认人,借学习结交朋友、联络感情,不重视教育的单位或个人得不到惩处,重视教育或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得不到重视。

体制固化——体制创新滞后。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其深层原因还是体制问题。一是干部管理体制。2009年,中共中央制定实施《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来,加大了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和分值,但民意标准是形式大于内容。二是压力型体制。由于层层分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压力型”体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的重心都是与目标管理有关的“指标”,与“指标”无关的工作,即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紧密,一些干部也无心去做。即使一些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干部,往往也在多种“一票否决”工作的压力下,全力完成招商引资、维稳、计生等任务,有限的时间都用在应付各种检查考核上,联系群众成为工具而非目的。三是镇街管理体制。镇街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联系群众的主体是镇街组织和镇街干部,上级部门大量的群众工作,都要通过镇街干部去落实,去面对面与群众打交道。目前,镇街功能不仅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反而有被弱化的趋势。有的镇街干部没有做好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打算,而是把基层当成了提升的跳板,“走读”现象在镇街也非常普遍。

制度泛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具有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好制度,近年来,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不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好制度、好规定。但是,当前密切联系群众最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不折不扣地抓落实。一是强调党群关系多,规范干群关系少。近年来,各级出台了许多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但诸如《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具体可操作的制度少。二是实体性制度多,操作性制度少。许多制度偏向于“应该做什么”,而没有规范“应该如何做”,缺乏可操作性,极易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制度多,系统性制度少。当前的联系群众制度,如领导干部下乡制度、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领导干部蹲点制度、党员干部承诺制度等,都是单兵作战的局面,没有形成层次结构合理、权力配置均衡、内容协调耦合、链条环节承续的制度体系。

监督弱化——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各地由于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全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督,党员干部既没有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也没有联系群众的外在压力。一是监督标准不完善。各地在监督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时,没有制定科学的测评标准,无法解决认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行不行”的问题,无法科学测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效。二是监督运作不科学。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并没有做专门的程序设计,还是依托传统的干部年度考核。在有限的监督渠道中,还存在三个偏重:偏重年度考核,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偏重组织意见,民意测评流于形式;偏重经济业绩考查,服务群众成效考评流于形式。三是监督主体不广泛。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监督主要是由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的体制内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重弱化。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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