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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www.fjsen.com 2011-12-19 16:30   来源:《学习月刊》 我来说两句

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基本框架的确立和完善,我们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治国、政治透明等各个重要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成就,也获得了丰富的经验与启示。

一、成就

1、民主选举

在民主选举方面,建国60年来,选举的制度和机制日益完善,选举的范围不断扩大,选举越来越成为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从60年的民主选举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明显的趋势:一是从间接选举到更多的直接选举;二是从单一候选人到竞争性选举;三是从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建国以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和各级政府主要官员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普选,人民通过选举自下而上逐级产生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

改革开放以来,直接选举和竞争性选举的步伐明显加快。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国乡镇和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民踊跃参加投票,在乡镇和县的直接选举中选民参选率达到90%。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开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选举的参选率在80%以上,有些地区达到90%。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一级开始出现开放候选人产生过程的“公推公选”,目前38000个乡镇中大约6%在换届选举中采用过有一定竞争性的“公推公选”。

2、民主决策

在民主决策方面,建国60年来,集体决策的制度逐渐形成,议事规则更加体现民意,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无到有。过去60年在决策民主化方面的主要趋势是,从个人专断到集体决定;从暗箱操作到决策公开;从领导独断到人民参与;从随意决策到政策制定的日益制度化。

集体决策是决策民主化的基本内容。1948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决定》首先指出,“党委制首先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1956年,中共八大进一步提出要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发扬党内民主。八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1980年3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是决策民主化的根本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建国初期,毛泽东等领导人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决策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从制度上保证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立法听证和政策听证,是最重要的决策民主化制度。2000年出台的《立法法》明确规定,重要法律的制定必须经过听证程序。2005年,国务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必须经过听证。近些年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民主恳谈会”、“万人评政府”等做法,都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有效渠道。据统计,全国超过70%的市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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