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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家训的特点 数量增多形式多样

www.fjsen.com 2012-01-05 10:56  马泓波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4、与法律互为表里。家训的纂述,是为家族的兴旺长久,所以一般不会违反朝廷的法律。有的宋代家训如范氏的《义庄规矩》及后续规矩还曾得到朝廷的许可,取得朝廷的支持。而朝廷也会给家族政治、经济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保护。家训、法律中都有儒家思想的渗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家训在强调修身、治家之后,仍然怀抱治国与平天下的崇高理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治天下也离不开家庭的修整、稳定、繁荣。所以在礼、法社会之中,家训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家族对子孙等家庭成员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首先建立在教育的基础之上。当好言相劝不能奏效时,家长便采取其他的惩罚方式,如庭训、笞、杖、役、经济惩罚、不承认身份、告官、驱逐、移乡等。这些处罚包括肉体惩罚、经济惩罚、精神惩罚等,都是教育子弟、维持家族兴旺发达的手段,对子孙的惩戒也是因爱之深,而责之切而已。如宋人倪思在《经鉏堂杂志》中曾言:“父母笞怒其子,不以为少恩,知其深爱之也。”宋代家训惩罚中很少看到对哪一类过错有处死的规定,而且一些惩罚还常采取告官的方式,即借助于官方的势力来惩戒之,但官府也不致处死。这个特点与宋后尤其是清朝时期的家法略有不同,清朝如果妇女“淫乱”、男子有强盗、忤逆等行为则可能会被迫自尽,或被勒死、打死。宋代家训的内容基本上都谨守法律的规定,这是对法律的支持;家训在家族内部实施,力所不济时会求助于法律。家训与法律有相互依赖之处。但家训与法律的出发点和目的还是略有侧重的,家训更侧重家庭的发展,而法律则更关注社会的长治久安。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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