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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阳光下无处遁形

www.fjsen.com 2012-01-19 10: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10429人因“小金库”被追究

▉案例:

民航华北空管局内蒙古分局设立“小金库”案。2002年至2008年间,内蒙古分局原局长陈庆元指使该局部分干部采取虚假发票报账等手段,从单位账内套取资金或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并使用部分“小金库”资金注册成立11家公司。公司成立后,陈庆元又指使部分经理采取假发票报账、虚列人员支出、经营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在上述公司中设立“小金库”15个,涉及金额达1.28亿元。在检查期间,陈庆元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自首。2010年12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庆元有期徒刑15年。

▉点评: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

“小金库”是个顽疾,只有持续强势推进治理工作,才能奏效。通过三年的专项治理,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110多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共追究相关责任人10429人。纠正违规资金235.23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纠正之中。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对“小金库”的界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小金库”。二是治理范围宽,不仅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社会团体(包括公募基金会)、国有企业。第三个特点是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第四个特点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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