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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

www.fjsen.com 2012-01-20 15:42  杨振武 来源:《支部生活》 我来说两句

(三)关于文化GDP

文化产品既有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和文化属性。因其具有商品属性,就必然遵循商品生产的普遍规律,即价值规律,接受价值规律的调节。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不考虑GDP。没有GDP,就说明文化产品没受众、没销路、没市场、没人看,如果这样的话,文化生产就属于无效劳动,白忙一场。

同时,我们又不能片面追求文化GDP。这是因为,文化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和文化属性。在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文化GDP越大,它的社会效益就越大;反之,如果导向不正确,文化GDP越大,它的社会危害就越大。那些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商品和服务,即便能够创造GDP,也一定不能姑息,决不能任其泛滥。

正确认识文化GDP,是处理好文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的前提。不论是公益性文化事业,还是经营性文化产业,都要首先强调社会效益。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宁可舍弃经济效益,也要确保其社会效益。这就是《决定》明确指出的,“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四)关于市场在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大家在学习全会《决定》的过程中,一定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在说到市场作用的时候,提的是“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而没有提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也没有提主导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

怎么来理解呢?这与前面说的一点是紧密相关的。因为,一般的经济领域,就产品本身而言,意识形态属性并不明显,让市场发挥基础作用,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更加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文化产品则不同,意识形态属性是它的特殊属性,这个领域一定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因此不能让市场发挥基础作用。

概括地说,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不能靠市场,而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事情。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则要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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