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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公权力回归国家”改革彻底但进程缓慢

www.fjsen.com 2012-02-06 10:34  周斌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各项移交工作稳步推进

“吉林省林区法院‘推公’顺利,目前,林区两级法院已整体上划到地方法院系统,进入法院序列,林区法院工作人员也经过考试成为了公务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

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吉林高院院长张文显在提交的“关于尽快理顺铁路、林业、农垦等部门和企业法院管理体制”的建议中指出,“吉林省18个林区基层法院,35岁以下的法官一个也没有,如此怎么保证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保证林区司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下,吉林稳步推进林区法院改革,目前省委已基本同意了林区法院设置方案,将延边、吉林和白山3个林业中级法院重新划分,设置为延边、长春两个中院,基层法院设置正在讨论,“今年上半年要全部落实改革任务”。

其实,早在2004年,中央就提出了改革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部门、企业管理公检法体制,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的要求。此后,这项改革全面启动,工作相继展开。

2007年,林业公检法改革启动;2009年,铁路司法系统改革正式开始……截至目前,铁路公安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铁路法检院改革移交工作正稳步推进。

据介绍,部门、企业司法机构改制后,机构列入地方序列管理,编制由中央编办统一核定、下达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地方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人事任免,工资、福利、行政经费等由政府财政保障,人、财、物等各方面均与部门、企业脱钩。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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