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理论频道> 前沿资讯 > 正文

用兼容性行为准则确保全球网络安全

www.fjsen.com 2012-02-08 17:19  唐 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络立法

新兴国家作用上升

当前,如何为网络空间制定行为规范成了热点议题。主要国家围绕网络空间立法、互联网治理、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管理模式及网络军控等重要问题互动增多,外交活动频繁。

在这场新的角逐中,美欧等国凭借网络优势,一直主导着道德、技术和规则的制高点,把持着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比如,美国通过发布相关文件,竖起了大旗;法国主办了首届“八国集团电子论坛”,并要将其打造为“数字达沃斯”。西方国家力推“基本自由、个人隐私和信息自由流动”为网络空间的核心原则,将互联网自由作为普世权利,向全世界灌输网络空间“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和“国家义务”等理念,努力为“网络空间可接受的行为”制定标准。

与此同时,“大国主导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网络空间外交格局也初现端倪,中国、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国家的网络影响力不断上升,正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如中俄借鉴上海合作组织成果,向联合国递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为国际社会最终出台网络空间规则提出了有益建议。尽管新兴国家的提议多遭西方国家异议甚至反对,但新兴国家是未来信息规则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没有它们的认同,西方国家抛出的规则亦难以成为国际准则。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早已远远走出了信息通联平台和媒体的范畴,成为关系国家安全、政权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核心利益的重大领域。网络空间的较量关乎全球信息化格局和信息社会的发展方向,关乎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战略优势。如果墨守成规,以传统的社会管理经验及思维方式来认识和管理网络空间,就有可能被信息时代抛弃。网络的跨国、泛在和融合等特点决定了一国政府仅凭一己之力无法应对网络威胁,政府与企业等社会各层面的合作以及国家与国家间的合作对维护网络安全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 责任编辑:王坤明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