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的几个“误读”
www.fjsen.com 2012-02-17 16:16 任建明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我来说两句
不少人对反腐败依然存在误读。例如,认为腐败就是贿赂,行贿者免责,贿赂就会消失;民主是治理腐败的良药,民主又等于选举民主;分权制衡就能根治腐败且只有西方那一种分权模式等 时至今日,不少人对反腐败依然存有“误读”。例如,在反腐败上有一些颇为普遍的看法:把腐败等同于贿赂,行贿者免责,贿赂就会消失;民主是治理腐败的良药,民主又等于选举民主;分权制衡就能根治腐败且只有西方那一种分权模式等等。 上述误读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把一些单一的、可能具有反腐败功能的对策绝对化,认为一招就灵。事实上,这样的灵丹妙药根本不存在。虽然,腐败现象司空见惯,几乎人人都可以对腐败“高谈阔论”、“品头论足”一番。但是,腐败又的确十分复杂,远非人们谈论得那样简单。 腐败等同于贿赂,行贿者免责,贿赂就会消失? 著名海派清口秀表演者周立波曾提出了一个反腐“绝招”:(在《刑法》中增加一条)凡行贿者在一年之内举报受贿者,就可以免除其所有刑事及其他一切责任,而只惩罚受贿者。因为他认为: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心甘情愿”行贿的人;有受贿甚至是索贿的人,才有人不得不行贿;假如能够做到没有人敢索贿,那就没有人行贿了,也就没有腐败了。当时,现场的观众报以热烈掌声。这其中固然有赞叹他幽默风趣的成分,但恐怕认同其观点的也大有人在。事实和道理果真如此吗?贿赂真如周立波所言那样简单吗?反贿赂的绝招果真存在并十分灵验吗?非也! 周立波是按照普遍的思维定式来看待贿赂的,即只有官员是受贿者,他们甚至索贿;只有老百姓行贿,而且是被迫、不得不行贿。真实的世界果真如此吗?请问,远华大案主角赖昌星行贿,特别是其为了大肆走私、偷逃税款之目的而行贿是被迫的吗?美国德普公司行贿中国的很多大医院是被迫的吗?一个考分不够录取线的家长找关系、送礼是被迫的吗?在上述案例中,大多数行贿者的主张都是不正当的,都可能是主动的。行贿不止,贿赂可能消失吗?受贿也并非都是主动,也有被迫的情况。原安徽亳州市市委书记李兴民曾数十次把行贿人拒之于门外,曾在退钱时手被抓扯得流血,能说出姓名的退贿金额就高达80多万元。据他事后反省,自己是因“不想得罪人”而受贿:你不收钱,人家会说巴结不上你,这个人是孬种。 贿赂的基本特征是这样的:它是一种自愿交易行为,无论行贿者还是受贿者,都从交易中得到好处。因此,基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无论是受贿者还是行贿者,理性的选择都是为贿赂行为保密,而不会主动揭发。另外,从社会和文化角度来看,在人的周围都有关系网、人情网——并非只有中国文化重视关系和人情,任何社会都或多或少存在这种关系和人情。即使法律免除举报人一切责任,行贿者就会站出来吗?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同样,民主、分权等这些对策的终极目的是治理腐败。但它们如何能够起到治理腐败的作用呢?有一个传统的腐败定义得到广泛认可,即: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利。基于这样的认识,假若能够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权力,腐败就可得到根本性的治理。姑且不论这样的认识是否全面,民主、分权这些对策之所以提出并得到不少人的认同,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它们可以在制约和监督权力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事实和逻辑并非如此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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