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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被增长”倒逼工资统计制度改革

www.fjsen.com 2012-08-27 16:28  吴学安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前不久公布的全国23个省市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其次是上海,为4331元/月;江苏月均3832元,名列第四。看了这些数字,一些人感叹“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三地的月工资不是指所有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仅仅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这个月平均工资只涵盖国有或集体经济性质单位员工。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仅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无疑让在个私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有一种被边缘化的感觉。

另外,这个“利好”,对于城市低收入群体来说,或许并不是什么好消息,甚至是“利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要想享受到工资平均上涨的“利好”,并非是一件易事。比如,对于在一家影楼靠打零工过活的于先生来说,“平均工资”上涨这个“利好”,对他的最直接效果就是: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将会越来越高。由于没有正式工作,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来缴费。去年,他缴给劳保部门的是3200元左右。而今年最低缴费可能突破3400元,再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少需要缴纳近5000元,少于这个数,人家不受理。并且还听说,明年增长幅度会更大。的确,有不少低收入者因个人缴费增长太快而交不起,甚至有人闹着要退保。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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