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一个地区的区域发展战略本身也可以被视为一个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本身也同样可以被视为一个政策。这里所谈的是狭义上的政策,主要是把福建区域发展战略当作既定条件,针对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而讨论相关的政策问题。
首先,以福建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是考虑一切区域政策问题的出发点。从经济地理空间的大格局看,福建恰好夹在“长三角”和“珠三角”之间,因此,究竟是“东南凹陷”和“两头不到岸”,还是“上下其手”和“左右逢源”,关键取决于福建本身的空间特质和发展前景。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核心概念的福建区域发展战略,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方向。
福建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通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福建经济整合为一个整体,并以此为基础与台海对岸的台湾、北边的浙江、西边的江西及南边的广东相衔接,形成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充满活力的经济空间。基于此,一切区域政策都要以福建区域发展战略为出发点,才有可能保持区域政策的整体有效性和长远连贯性。因此,考虑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政策,应该以福建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
其次,基于福建主体功能区规划,考虑福建经济空间布局及相关政策。
既然沿海三个中心城市的建成区部分被列为优化开发区域,因而不适合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其空间布局的政策取向应在于提升城区内的经济结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与此相关的政策,重点应放在强化对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的投资上。
在与沿海三个中心城市相毗邻的内陆腹地空间上,那些被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的,是今后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主战场,由此可以引出空间布局的相关政策。一是引导和鼓励优化开发区域的某些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扩散或辐射,以加快重点开发区域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二是那些以一般加工和制造产业作为其发展定位的开发区,应尽可能分布在重点开发区域内,并利用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内的产业集聚。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上,政策取向应是尽可能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在重点开发区域,以及安排在连接优化开发区域与重点开发区域这两类主体功能区上。四是将土地政策与人口政策挂钩,在重点开发区域内,城镇建设的用地规模增长,要与吸纳新增人口的增长相挂钩。在土地供给政策上,应优先鼓励吸纳来自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
在那些被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上,空间布局的相关政策的取向在于鼓励和引导发展特色产业、生态农牧业,绝对禁止在这些区域发展大工业项目和盲目搞城镇化。所谓“限制”或“禁止”,并不等于限制或禁止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而是特指这些区域不适合搞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基于此,在政策上还是需要鼓励和引导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具体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加大转移支付;鼓励和引导这些区域的人口向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林金忠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导)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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