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乡长”倒在拆迁上的警示
www.fjnet.cn 2007-12-24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高桂全,曾任朝阳区常营乡副乡长,分管拆迁工作。11月底,因受贿168.5万元,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决后,高桂全未提起上诉。(12月23日《京华时报》) 

经过数年拆迁,常营村已彻底城市化。

  征地拆迁是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是引进发展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区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实现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然而拆迁工作直接关系着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面广量大,牵涉到的问题错综复杂,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诸多矛盾,不仅影响整个拆迁工作进度,还直接影响着投资环境和社会稳定,甚至阻碍地方经济发展。常营乡位处朝阳与通州交界,地产优势明确。作为主管拆迁工作的副乡长,最难做的拆迁工作,绝大部分都在高桂全任期内完成,确实不容易。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位一贯低调的“拆迁乡长”,最终还是倒在拆迁上,因“钱”出事,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真是让人痛心。

  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诱惑力呢?这让我想起了唐代张固所撰的《幽闲鼓吹》中,记载的一个“钱能通神”的故事。中唐时期,京城发生一件大案,牵扯到不少官员。但因为有人暗中活动,所以迟迟不能结案。有一天,宰相张延赏想起此事,非常愤怒,便召见司法官吏,当面下令:“此案已久,限在十天内审结。”第二天上午,张延赏来到自己办公的地方,发现书案上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钱三万贯,请不要过问此案”。张延赏大怒,当即把纸条撕了,又下令下属督促审理此案。可隔天去办公,见书案上又出现了一张条子,上面写着:“钱五万贯”。张延赏更是气愤,下令限在两日内审结。又过了一日,桌上又有了一张纸条,写着:“钱十万贯”。张延赏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钱至十万,已经可以通神了,没有不可挽回之事。我怕由此得祸,只能不去管这桩案件了。”从此,张延赏不再过问,这件案子也就一拖再拖,最后大事化小,不了了之了。

  尽管张延赏与高桂全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年代,不能相提并论,但经不住钱的诱惑却是相通的,其结果也是相似的:即收下人家的钱也就被人家套住了,只能让人家牵着鼻子走了。

  一位名人曾经说过:对金钱和享乐的贪求,促使我们成为他的奴隶,也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投入深渊。是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如今,高桂全被绳之以法了,但他留给我们的教训却是极其惨痛的。

  钱之所以能够动摇人的心理防线,原因不在钱,而在人。有一条“廉政短消息”这样写道:口渴时觉得能喝下整个大海,这叫贪念;真渴时只喝下属于自己的一杯清水,这叫自律。能划清贪念与自律的界线,就可能臻至廉洁境界。抵御金钱的诱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这不同于战争年代血与火的洗礼,而是一场灵与肉的搏斗。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记住生活中还有比金钱更宝贵的东西;一定要警钟长鸣,记住比钱更强大的力量是坚定的信念。否则,一旦缺少自律任其无节制地奔泻,就会招致欲望之舟脱手而去,精神和生命滑向罪恶的深渊而难以自拔。(林伟)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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