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中考录取优惠措施近日出台,其中有一条荒唐的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有人感叹,这真是:"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啊!"要知道加10分,就超过了多少名学生?不少家长质疑:这条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南方都市报4月19日)
资料图
以前,给省三好学生或体育特长生加分,可以理解;给少数民族或高科技人才子女加分,可以接受。但是给在深圳金融机构高管子女加分,就不知道是什么政策依据了。
查看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这种平等,应该是"基于能力的教育公平",即受教育者根据其公认的受教育能力决定其接受什么层次的教育。但是,深圳出台的这种加分政策显然侵犯了考生的平等权利。试想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差一两分而在中招中被重点高中拒之门外,而深圳金融界高层子女,在中考中仗着父母从事的行业通过加10分而轻松过关,这公平吗?
该不该加分应由所有学生本人根据加分规定来争取。但绝对不能把父母从事的行业作为加分条件和加分依据,这是明显的歧视性行为。作为深圳金融界高层管理人员,子女中考成绩纵使不是很理想,他们也能通过交赞助费的形式到理想中的学校学习,为何还要通过政府规定来加分照顾?深圳的中考加分由谁制定?谁应该加分,谁不应该加分,这涉及到成千上万学生成长和政府公平对待市民的大事,一定要体现民意。如果政府确实要体现对金融机构高管人才的重视,可以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不是让他们的事业惠及子女,这样对其他孩子是不公平的。
记得小时侯老师就教育我们:"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可是,在今天的教育中,却给孩子以这样一种直觉:"滴父母的汗,吃父母的饭,自己的事父母干。只要靠祖上,中考就能当好汉!"如果是这样,那应该是教育的悲哀与失败!
笔者认为,这项政策若继续施行,危害极大,势必造成价值缺失,社会不公,同时也会损坏行政决策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这样荒唐的政策,一定要三思而慎行。(杨亚军)
(责编: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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