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长撞死男童辞职的警示
www.fjnet.cn 2008-04-29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因驾车撞死小学生一事,日前向当阳市人大常委会辞去市长职务,得到批准同意。当阳市人大常委会23日的公告称,根据范晓岚同志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地方组织法第27条规定,决定接受其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当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资料图:范晓岚(中)

车祸发生在这所小学门前的马路上

  随着范晓岚辞去市长职务得到当地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同意,引得世人大哗的女市长撞死男童案,行将拉上帷幕。事件渐渐平息,但思索却不能止步,因为这起事件有许多值得咀嚼的地方。

  如果不是一个网民发帖曝光此事,这起事故会不会被慢慢淹没,我们无法知情。死者长已矣,罹患横祸的死者家属拿着22万赔偿金和安抚费,会不会一直噤声下去?前程无量的范晓岚,会不会毫发未损,在仕途上闪挪腾跃,继续风光?在网民穷追不舍和媒体悉心挖掘下,纸终于没能包住火,范晓岚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应该说,肇事者如果不是女市长,而是一名普通司机,事情不会如此喧哗,也不至于引得无数网民表达强烈的愤怒之情。再说,范晓岚撞死男童后,并不是溜之大吉,也并不是用人调包顶罪,也并不是上下其手、以权谋私,相反,是立即报警,是向死者父母下跪、道歉,是迅速送上赔偿金和安抚费,即便如此,网民为何不放过她呢?究其原因,范晓岚是市长,代表着权力。而少数官员劣迹斑斑、口碑极差,影响了官员整体形象,老百姓“恨乌及屋”,由此网民对撞死男童的范晓岚不依不饶,大加挞伐。

  近年来,学界有人提出“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个概念。大意是指,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宣泄。范晓岚遭受网民“痛殴”的例子,也足以说明“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象的确存在。这就给官员们提个醒,一定要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要给老百姓足够的表达权,要善待老百姓。

  同时,范晓岚撞死男童事件,当中确实有一些让人看不懂的地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官员违规驾驶公车,不能公车私用,老百姓对公车乱象深恶痛绝,屡屡诟病,范晓岚偏偏自行驾驶公车,还美其名曰是“照顾司机”?再说了,如果肇事者不是市长,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会出面,叫家长不要追根究底吗?而且,交警部门也没有按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程序进行处理,难怪事后被网民指责为“行政不作为”。

  还有,3月17日发生撞人事故,为何过了近一个月,闹到举国尽知后相关部门才出来“救火”,4月12日上午,湖北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通报相关情况时指出,根据湖北省《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和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决定范晓岚从4月12日起离岗接受调查。既然根据相关规定,领导干部不能未经批准就私自驾驶公车,范晓岚明明违反了这一规定,由此酿成大祸,相关部门为何一直袖手旁观,过了很久才过问,这是毫不知情还是官官相护?老百姓会怎么想?

  因撞死男童而辞职,对范晓岚来说是一个教训,对那些已经和正在私自驾驶公车的官员也是教训。教育大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受特权,执法部门不能厚此薄彼。最根本的则是,官员一定要有敬畏之心,要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王石川)

(责编:吴颂洁)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