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禁跑令"漠视的不仅仅是教师的生命
www.fjnet.cn 2008-06-05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勉县教育局更强调,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信息时报》6月4日报道)

  显然,勉县教育局的“老师禁跑令”是针对“范跑跑”事件而发布的,它的逻辑前提无非不外乎如下四条:一是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而且学生的安全比教师的安全更重要;二是别人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三是凡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就是道德的,而关注自身的利益就是不道德的;四是教师乃一神圣的职业,精神境界就应比一般人高。

  虽然有些老师认为学生的安全比教师重要,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最基本的要求,但那也只是部分人和部分教师的道德观,任何人也无权将这一道德观强加在其他并不认同它的教师身上。而且,就算认同这一道德观的教师们,在面临危难的生死关头,恐怕也难以履行自己认同的道德责任。一来很多人在那个时刻头脑往往一片空白,行为并不受理性的控制;二来怕死是人的天性,自己的生命究竟还是比别人的生命更有价值——至少对于笔者而言,就是这样。我绝不会为了任何高尚的道德理想或劳什子主义,或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也绝不会将自己生死的决定权交付到别人的手里——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生命并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而不应该让别人为你的生命负责,这才是真正的珍惜生命。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会懂得珍惜别人的生命么?

  不可否认,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尤其是对于那些低年级的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的学生;但这种责任只是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教师绝对没有舍命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那些为了保护学生而献出自己生命的教师们固然值得尊敬,但那些更关注自己生命安全的教师却并非不道德的——只要他们干好了教师的本职工作,同样也值得我们尊敬。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一种道德要求人们为了别人的利益或生命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难以兑现的“空白道德支票”,不要也罢。如果真正地珍惜生命,倒不如将校舍建牢固些,并且平时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勉县教育局发布的“老师禁跑令”,是将学生的安全责任一股脑地都推给了教师——不但以所谓的“职业道德”对教师进行冷漠的道德压迫,更有甚者以停职或开除胁迫教师放弃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保护——这其实是一种极端专制的推卸责任的作法,其实质恐怕并不是为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而是以牺牲教师的生命为代价沽名钓誉,转移公众的视线,以保护校长及某些政府官员头上的乌纱帽。在此意义上,“老师禁跑令” 不仅仅是漠视教师的生命,而是根本不在意生命。

  美国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安·兰德认为,个人有绝对权利只为他自己的利益而活,无须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强迫他人替自己牺牲;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通过暴力强加自己的价值观给他人。在此意义上,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并非美德,而只为自己的利益而活也并非恶德。此外,笔者反对任何将教师这一职业或称谓神圣化的做法,因为教师也是普通人,具有普通人的一切优缺点——我们绝不能因为某人是教师而要求他或她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做出更多的牺牲;或因为某人是教师而对他或她犯下的错误给予比普通人更严厉的惩罚。而且,当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道德超载”与“责任超载”的教师们身上时,往往会忽略掉真正应该为学生的生命安全承担主要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个人,实在是是非不明,轻重不分,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呀!(宕子)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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