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如此高调的降价宣言,竟是精心编造的谎言。昨日,洪山区工商分局公布今年查处房地产虚假广告首起案件,这家虚构原价打折的开发商被处罚30万元(10月3日《楚天都市报》)。
时下,受市场规律作用中国房市正值下行周期,在中央数轮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中国房价“只涨不落”的神话被打破,不少地区房价终于耷下高傲的头颅。8月底,随着上海万科带头公然祭出“降价大旗”,杭州、宁波和南京等地新楼盘折价销售开始呈现蔓延之势。不少发展商欲趁“金九银十”的传统旺季减价促销。新华财经资信评级部门日前发布的《中国房地产行业信用报告》指出,中国房地产行业在超速发展中积聚了很大的风险,而目前正是风险逐步释放的过程。新华财经副总裁兼资信评级及研究负责人陈松兴博士认为,行业内普遍出现的降价销售趋势在短期内无法明显缓解全行业当前所面临的资金窘境,过去一段时间内整个行业呈现出的投资过热迹象及其后续效果的释放都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并将在未来进一步收紧开发商的资金链,对于未能及时补充资本的开发商而言,行业冬天的最严酷的阶段可能仍未到来。
设若说经济有周期房价有涨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规律,房市下行周期内奸商基于逐利本性及减出血少割肉计,在促销幌子上动歪脑筋玩猫腻也是亘古不变颠簸不破的真理级现象。可以断言的是,本案虚构原价打折的开发商既不可能是第一家也不可能是最后一家。由是观之,虚构原价打折房产商被罚等于是于房市下行节骨眼上,向正在和潜在的购房户发出了一个消费警示信号:哥们,买房不仅要看准房屋质量,还须对促销“吆喝”质量“多长一双眼睛”。
应当说,地产商玩“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噱头,与街头奸商淡季抛售冷背商品天天喊“最后一天”“清仓大出血”“挥泪大甩卖”伎俩请君入瓮如出一辙,类似滑头不过是传统雕虫小技“新瓶装陈酒”的复制;而不可同日而语的是,前者人们藉以“久病成良医”惯性业已于心理上形成抵御防线和识别火眼,却其“障眼法”容易在技术上被监管部门识破,而由于房价成本确定的天然复杂性,奸商虚构打折被买家识破和监管查处则殊为困难。报道称,本案虚构打折者开发项目占地面积88亩。2005年11月一期开盘主要销售1栋写字楼及128套住宅楼,今年2月底至3月初该公司发布广告,其中含有“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原价8800元/平方米起,现价6000元/平方米起,数量有限,欲购从速”等内容。其在售住宅楼写字楼商铺起价全部下调,降幅高达30%-45%。据此优惠幅度,其一套137-188平方米的住宅可优惠38万元至52万元。随后,相关人士向工商部门举报。经洪山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查明,从2005年一期项目开盘以来,该房产项目从未以8800元及以上的价格销售,所谓“原价8800元/平方米起”属于虚构价格。试想,假如地产商虚打过“8800元/平方米”销售广告,抑或无“相关人士”举报,虚构打折房产商可能东窗事发被查处抑或查处得如是容易吗?因此依我看,虚构打折房产商被罚30万等于是在非常时期向监管部门发出预警,提醒监管者一厢要作好因应非常监管局面的思想认知准备,另厢要作好破解复杂监管局面的计策技术准备。
本案当事工商分局负责人认为,该广告内容含有虚假及误导社会公众的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给予罚款30万元的处罚。我以为,这看似一起无有新意不足为奇的普通监管个案,似乎其中亦无有多少值得关注的新闻附加值;其实不然,虚构原价打折房产商被罚30万绝对非同寻常不可小觑。因为设若将个案置于当下中国房市风声鹤唳风诡云谲的大背景下,则不啻于向亦步亦趋跃跃欲试暗中作祟的地产“李鬼”们发出了一声棒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因此在我眼里,虚构原价打折房产商被罚30万虽属地区个案,但其正当其时不容小觑。其向公众传递的一个明确信号是:当下中国房市不仅要关注房价走势,还要关注消费维权;不仅要关注楼盘降价及降价幅度,还要关注真降假降。无论如何,不能让奸商“讨便宜又卖乖”“没事偷着乐”。(陈庆贵)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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