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强人如何演绎黑白"两面人生"?
www.fjnet.cn 2008-10-23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54岁的何秀琴口碑一直不错。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阿城市特等劳模曾是何秀琴摘取的“桂冠”。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口碑颇佳的“女强人”,却因大肆受贿而落马,让当地人颇感意外。(10月22日新华网)
  
  记得有人说过,生活中“有阳光灿烂的一面,也有非常阴暗的一面”。我想,这句话用在何秀琴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那么,何秀琴是如何从一名响当当的“巾帼精英”,先后被国家、省、市15次授予荣誉称号的“女强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巧妙扮演“两面人”角色的?她又是怎样“现形”的呢?
  
  报道称,自任人民医院院长后,何秀琴对医院工作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间该医院就很快改变了面貌,在哈尔滨县(市)级医院排行中,从过去最后的名次,很快名列前茅,被人们称为“百姓的医院”。自2001年6月始,何秀琴先后被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授予“县(市)医院优秀院长”、“全国百姓放心医院优秀管理者”等称号;被省、市、区先后授予“哈尔滨市优秀共产党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哈尔滨市第三十一届劳动模范”、“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阿城市特等劳动模范”等诸多荣誉。然而,颇具讽刺的是,就在2007年5月,何秀琴刚刚被授予“黑龙江省第十届劳动模范”还不到两个月,一副锃亮的手铐就锁住了她贪婪的双手。使这个工作和捞钱两不误,表面上绚丽夺目,暗地里却大肆受贿的“女强人”现出了“原形”,也使这个“巾帼精英”的生涯走到了尽头。
  
  可见,比之其他贪官,何秀琴这类贪官更具有危害性。多年来,她头顶多项光环招摇过市,为所欲为,完全忽视了党纪国法,迷失了组织原则,背离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却在院务会上和医护人员中,尽力塑造自己的“廉洁”形象。其巧取豪夺、明拿暗洗的“演技”,恐怕连超级变脸魔术师也会自叹不如。
  
  但是,“纸里是包不住火的”。企图以用政绩掩盖犯罪的勾当,蒙骗组织、蒙骗群众,无疑是痴心妄想,殊不知法律的公正、公平、良知是绝对不会允许的。不管何秀琴的“演技”达到怎样的炉火纯青的地步,伪装的就是伪装的,欺骗总是会被识破,总是逃不过正义的火眼金睛,最终究还是被彻底剥去其政绩光环下的“画皮”。
  
  然而,何秀琴“政绩光环”背后的腐败,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和警示。何秀琴之所以在罪恶的灵魂下演绎着“两面人生”,一方面是她的世界观、人生观没有完全改造好的结果。也就是说,得到改造、教育的一面,使其能够做些有益于党和人民的好事;没有得到改造、教育的另一面,使其做出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坏事。这也就提醒了我们,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而要选准人、用好人,最根本的就是不能被其外表所迷惑,既要听其言,也要观其行;既要看生活小节,也要看其工作实绩这个“大节”,更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只有实践检验的标准和群众评价的尺度才是最可靠的。(林伟)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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