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毕业生公寓”有利大学生就业
www.fjnet.cn 2009-01-1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片:大学毕业生求职场面

  上海市政协委员、律师林莉华在12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提案,指出上海等有条件的大城市应尽快建造大学毕业生公寓,解决刚毕业工作大学生的住房难、租房贵问题,降低就业成本。(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这应该是一个好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地方政府重视。根据林莉华的调查,上海本科生毕业第一年平均工资约为2300元,而其租房所付出的房租平均在1200元左右。除去租房支出,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还需支出如膳食、交通、通讯等生活费用,一个月下来所得工资很有可能入不敷出。类似情况可能在全国较为普遍。

  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同北航大学生座谈时强调,要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首位。大学生目前就业形式十分严峻,其失业率是社会平均失业率的数倍。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首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大学生就业问题,各地采取一些倾斜性政策措施也是必要的。

  大学生出现就业困难,同这些年大学扩招有一定关系,但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教育发展同产业发展缺乏有机联系。同时也和政府对大学生就业问题有所忽视有关,这些年大学生就业基本靠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缺少积极主动性引导。现在政府为大学生就业做一些工作,实际上是对过去工作不到位的一种弥补。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大学生就业出现空前困难。有的北京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告诉记者,如果有每月工资1200元左右的工作,自己都可以接受,有的还提出开始时零工资也行。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政府能够建廉租金的“毕业生公寓”,对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就业的确是很好帮助。

  如果有这样的“毕业生公寓”,不仅对已经就业的大学生有利,而且也能够给那些正在找工作的“准就业”大学生提供方便。许多大学生毕业后,不得不流动在多个城市找工作,期间的住宿问题成为最大开销,增加了找工作的负担。有了“毕业生公寓”就可以省下不少这方面开支。

  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首位,需要具体行动来实现。各地政府都应该针对当地情况,采取实际措施做好这方面工作。上海市政协委员林莉华提出的是一项不错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各地政府如果要办这件事,或建或改造都不会太困难。如果有的地方目前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还有一定困难,那么先做一些有利大学生就业的配套工作还是可以的。(赵光瑞)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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