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比干预司法办案更可怕的
www.fjnet.cn 2009-03-28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近日表示,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已成为共识,“目前已经立项,我们正在开始调研和收集资料,今年下半年应该会有一个初步的方案。”(《新京报》3月26日)

  事实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存在外界,特别是领导干预法院独立办案的现象,不同的是,很多法制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法官能够坚持独立办案原则,不受领导干预影响,能抵制领导和外界干预,而我国不少法官办案在受到领导干预后,背弃独立办案原则,按照和根据领导的意志办案,听命于领导。换句话说,领导干预法院独立办案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法院的法官不能坚持独立办案原则,而是根据领导意志办案。也正因为这样,导致全国各地法院不断制造冤假错案,发生一些不公正审判结果的司法案件,引起社会和群众的不满,也导致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和信任感在社会和公民心中的下降,从而增加社会解决问题的成本,上访成为多数人解决问题的第一选择途径。

  如何保障法院独立办案,关键不是如何想方设法禁止领导不干预法院办案,事实上即使采取严惩措施也难以禁止领导干预法院办案现象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在当前最关键的是如何做到法院敢于不听命于某些领导,敢于坚持独立办案原则。一些领导干预法院办案,法院系统立刻就范,立刻按照领导意志办案,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点:一是司法不公开,特别是案件档案不公开,即使法院乱审判,公众也不知道,法官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二是法院法官官位握在某些领导手中,如果法官不按照领导意志办案,可能法官会因此丢官。三是法院的财政权控制在当地政府手中,导致法院不敢独立办案,特别是不敢在民告官案件中判政府输,害怕因此断了财政拨款。

  要让各级法院法官敢于独立办案,能够不受外界影响,能够不怕领导干预,能够坚持公正审判原则,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革。一是实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公开司法案件档案,让社会上的法律专业人士能够对法院的审判结果做一个公平和公正客观评价,以遏止法院乱审判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法官终身制,只要法官不违法,其任期应该是终身的,这也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采取的制度,这样的制度能够有效的避免法官的官位被控制在少数领导手中,能够让法官敢于不听命于某些领导的意志。三是修改有关法律,规定政府每年划拨给司法系统的财政资金标准,避免法院资金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控制而在办案时听命于有关政府部门。(何勇)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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