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63岁的赵根大到台湾宝岛旅游时,在野柳地质公园岩壁上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引起轩然大波,让大陆游客感到很尴尬。记者近日找到赵根大,他通过媒体道歉,表示很后悔,“我被女儿、妻子都骂死了。”(4月2日《扬子晚报》)
网络是个口无遮拦的地方,不少人拍起板砖来是又狠又损,比如众多网友就显得义愤填膺,骂赵根大:“赶快自己死了算了,丢脸丢到台湾去了……”赵根大已是63岁的老人,因为在岩壁上刻下7个字,就该受到如此侮辱人格的谩骂吗?试问,大陆哪个景点没有游客花样翻新的涂鸦,长城的哪块砖又不刻满歪歪扭扭的名字?放眼神州大好河山,真要把刻写“某某到此一游”的所有游客都找出来,名单将会是惊人的长。
既如此,为何独有赵根大“罪该万死”,而别人可以轻松逃避谴责?凭什么说赵根大的行为就要比其他人更可恶,就仅仅因为刻字的地点不同?“丢人”不会因为丢的地点不同而有所不同,作为一种陋习,丢到哪都是丢人,不能说丢在长城就丢小点,丢在台湾的野柳地质公园就丢大了。可是,我们却常常看到这种区别对待:脱鞋、抠脚丫行为在境内旅游景点随处可见,但众人熟视无睹,一旦跑到香港迪斯尼公园抠脚丫,或跑到美国华尔街骑铁牛,就不得了了,什么有损国人形象的论调都出来了。持此论者似乎忘了:这个形象在境内、国内早就被损得惨不忍睹了。
现在的赵根大就如圣经里那个行淫妇人被抓现行,成了道德标靶,众人围过来要向他扔石头,但在扔出石头之前,每个人都应该想想:我足够文明,有权扔这个石头吗?如果你也曾做过同样的陋习,在声讨别人时就不能心安理得,道德首先是律己,然后才是律人的。众人高声谴责赵根大不是坏事,说明大家已认识到在旅游区刻字是不文明的,但如果今天痛骂赵根大,明天又雅兴大发在景点大刻“某某到此一游”,这让人怎么说好呢?只能说:缺乏自省的任何道德谴责或讨论都不过是一场场口水表演,无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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