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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就应该“随行就市”
www.fjnet.cn 2009-04-06 10:08   来源:检查日报    我来说两句

  4月1日,北京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项目用地拆迁工程沿线单位拆除工作正式启动。拆迁工程在全市首次尝试参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拆迁补偿款,补偿基础价格达到30706元/平方米。(4月2日《京华时报》)

  以往拆迁都是按基准地价法评估,这种传统补偿方式与市场有差距,拆出不少“钉子户”,拆出诸多“是是非非” ,拆出诸多社会的“不和谐”。被拆迁户,不仅原有财产或部分作废,或大幅度超低价变卖,经济损失惨重,更是消耗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所以,“补偿多少是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比较确定的”,这只能说是大体上的“平等交易”。何况,有些特困户,即便你有“拆迁补偿”,人家还是“搬不起”,所以,这次北京“特殊困难群体将获额外补助,即残疾户补助3万元,低保户补助3万元”,也是应该的。

  “拆迁补偿”,是当今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北京参照市场价补偿拆迁,可谓是一大进步。但西长安街补偿拆迁每平米超过3万元,是不是西部地区的小县城也来个“补偿拆迁每平米超过3万元”,我倒以为,就全国而言,拆迁补偿应“随行就市”。

  “随行就市”,应随着地点不同而“就市”。中国这么大,有的地方商品房价“数千”,有的地方“数万”,北京“补偿拆迁每平米超过3万元”而其他地方不一定非得如此不可;一个原则,让被拆迁户在当地新购商品房时不吃亏且“有微利”。

  “随行就市”,应随着时间的不同而“就市”。昨天,被拆迁地段周边的房价每平米10000元,今天市场价格降至每平米6000元,那么,今天的补偿标准就应比昨天的有所下降,应该与当时的市场行情大致相当。当然,还是“一个原则,让被拆迁户在当地新购商品房时不吃亏且‘有微利’”。(张传发)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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