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老板林如新坚持施粥65天后被迫停止。他坦言,资金、人手不是问题,天气炎热、卫生条件难以保障是粥棚被迫关闭的原因。4月1日,义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到施粥摊检查,并口头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二是如何保证碗筷的消毒。”浙江省民政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如果施粥摊要继续办下去,“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仅仅这一点就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门槛。(《东方早报》4月7日报道)
开设粥棚救济穷人,无论哪朝哪代都是值得赞扬的善举。可是,温州善心老板林如新却因开粥棚陷入尴尬境地——不仅受到了相关部门对卫生条件的质疑,还因“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这一“死规定”,而难以继续存在。相关部门为何不能在卫生、场地等方面给予善心人士一些指导,而只是限于“质疑”和限制呢?卫生很重要,可给予那些穷困的打工者一碗果腹的热粥,似乎更重要吧?
尽管歌里一直在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可当你真的把行善付诸行动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跟林如新一样的尴尬。现在当个“善人”有多难,从温州粥棚的遭遇就能体会了。“欲献爱心而不可得”,又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独特现象!
温州“粥棚困局”的根源,还在于当前慈善体制的不合理。目前,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还是一种“垄断机制”,只有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几家慈善机构得到了政府的特别许可,是捐赠全额免税的慈善组织。慈善事业只好依附于政府,民间的慈善力量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挂靠而被排斥在慈善事业之外。实在难以理解,对理应鼓励的爱心,为何非要“垄断”呢?为何还非要设立人为的障碍加以限制呢?这一痼疾不除,中国的慈善事业怎能实现民间化、职业化?又怎能做大、做强,变成真正的社会活动?
美国现在有上百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民间慈善组织比官方的垄断性机构更有效,也更有活力,这是被无数实践所证明了的。中国的不少有识之士,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慈善立法。早在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朱树豪就递交了《关于我国慈善业应全面民间化、职业化的提案》,且此后一直在为之鼓与呼;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杨伟程等32名人大代表又提出了关于制定慈善事业法的议案;去年底,千呼万唤的慈善法草案框架稿终经民政部草拟完成,准备修改后报送国务院。也许,国人“欲献爱心而不可得”的尴尬会随着慈善法的实施而得到破解吧。(乔志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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