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古宅的价值,有人曾作过形象的比喻:如果把历史文化名城比做一个人,城市的山水环境和城市格局如人的骨架和体魄;文物古迹,特别是标志性建筑,是人的五官;历史地段是人的肌肤;传统文化艺术和民风民俗则是这个人的文化修养和情趣。如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传统民居都消失了,那么这个人就只剩下一个躯壳。
郑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这座城市周边虽然没有更多的著名历史建筑,但至少还存在像本报“民间纪事”连续报道的一些历史文化气息较浓的古宅。这些古宅本身就是历史见证,且具有很高的建筑学和美学价值。
然而,正如报道所言,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老宅年久失修、破坏严重,只能如一颗颗珍珠般散落在各个角落。这种现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有资料显示:苏州有16个街区的普通传统民居被完整地保护下来;北京在2003年确定了1261个普通四合院为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杭州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将市内现存的8000处建造年限50年以上的普通民居统统划归到政府保护范围之下,任何开发建设项目都不允许拆除这些传统民居。仅有200年建城历史的上海市,也用自己的方式开发并保留着石库门的传统民居。
我们知道,有些古宅往往都有它的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如果我们不加以保护或保护不善,就要愧对历史,愧对子孙。我们常说要保留优秀传统文化,而妥善保护古宅,正是保留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坚守,古宅以及古宅自身保留的传统文化也将会得到继承和发展。
此外,一座城市,要想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周边没有一定的人文景观,很难吸引游客。因此,那些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建筑,包括古宅,都将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我们对古宅的态度应该是,能保留一座就保留一座,能修复一座就修复一座。
善待古宅,就是善待自己的历史,善待自己留传下来的优秀文化。善待古宅,就是在现代化的今天让人们保留一份历史情怀,不至于在发展中迷失自己。即使仅是出于上面这些考虑,善待古宅,功莫大焉。(闵良臣)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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