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8日开庭。这是一起未成年人受害案,在涉嫌犯罪的7人中,有5名是政府、司法、教师等公职人员。(4月8日《法制晚报》)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毕竟,时间燃尽了伤者心中的希望之火、销蚀了民众心中的热望之光、吞噬着公权与法律承载的正义之花。贵州习水,这个早就因“四渡赤水”而承载太多历史重任的县城,这一次却因触目惊心的“嫖宿幼女事件”,而在各类媒体的报道、评论裹挟下跳跃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幼女”、“官员”、“嫖宿”……这些关键词足以构成一个情绪纷杂、想象无限、激愤膨胀的公共事件,而公共舆论形成的巨大压力也足以让这些“公职人员”付出沉重代价。
以历史的眼光看待,“习水幼女悲剧”不过是诸多类似悲剧的又一个翻版,偌大一个国家、复杂的社会转型,各种非正常的、触及各类底线的悲剧,这绝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从重从严惩处”至多还人心一个公道、还伤者一份安慰,只要“恶之果”的孽种及其土壤依然健在,我们的孩子、那些孱弱的生命个体,就始终游弋在底线滑落的边缘。
“恶之果”何以结出?“习水幼女悲剧”的来龙去脉道破一切。
“恶之果”种于2007年下半年,组织者长达数月的铤而走险却安然无恙,不同官员、公职人员的纷至沓来、饿虎扑羊却逍遥法外。在“恶之果”的萌芽乃至成长阶段,罪恶无人问津、无法无天,仿佛在这里,在这座县城,权力突然失控了——— 权力的监督不见了,社会的监督失效了,舆论的监督睡眠了——— 直到极其幸运地得到省级高官的批示才峰回路转。“权力失控”可以是“权力肆意侵犯私权”,也可以是“权力缺位,拒绝监督”。有着这些“丰沛的土壤与养料”,“恶之果”何能不“茁壮成长”?
不仅仅是这些。进一步考察,会发现“权力失控”的左右还有“公共治理落后”的“阳光雨露”。在信息社会,作为提供公共品的公权机构,有责任与义务建立完善的机制,以便了解社情民意并作出积极回应与反馈。但在这里,这座县城,仿佛公共治理出现真空——— 长达半年的民间热议始终进不了执法机关“法眼”,任凭沸沸扬扬的传言扶摇直上,这一切如果不是公权机构捕捉社会信息的能力低下,就是严重脱离社会实际的官僚化气息严重。
在社会层面,“习水幼女悲剧”暴露出一个不小的“辍学、逃学群体”,而这些群体的背后莫不是家庭、关爱的缺失。于是,在这样一个自生自灭的群体中,逐渐形成一种游离于学校、家庭、政府的“少男少女懵懂江湖”,“懵懂江湖”在一种原始的、古老的丛林法则下结出一个个开始畸变的精神世界。没有关照、没有制约的这种刚刚开始畸变的“懵懂江湖少年”,要么成为潜在的受害者,要么成为悲剧的制造者或帮凶。
“习水幼女悲剧”的背后,若隐若现地呈现出一种“秩序的真空状态”:从权力监督、公共治理到“懵懂江湖的社会关照”,社会治理秩序在结构上出现立体化、多层面的薄弱甚至空白,这是比幼女悲剧更可怕的秩序之忧,因为这种秩序之忧绝非仅在习水一地。
“习水幼女事件”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或社会事件,其背后的“秩序之忧”是更多“恶之果”的生存土壤,皮之将存,毛必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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