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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回6500万贪污款?
www.fjnet.cn 2009-04-23 08:30  张贵峰 来源:本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前银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终审被判死刑。此前,杨一直拒不交代6500万贪污巨款下落。北京市高院认为,虽然其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但不影响对其贪污公款行为的认定。(4月22日《广州日报》)

杨彦明终审获死,完全是罪有应得,但就正义的实现程度而言,这样判决有一些缺憾:一方面,因杨彦明拒不交代,6500万贪污巨款去向至今成谜,追赃更是无从谈起,国家面临巨大损失。

另一方面,更严重的是,杨彦明二审时突然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如果这属实,再联系到据检方认定,6500万贪污款“杨彦明既没往家里拿,更没有赌博或包养情人之类的开销,也从没把任何资金转移到境外”,这意味着此案背后还密切关联着其他重大案件。依据刑法,受贿罪是比照贪污罪处罚的重罪,10万元以上受贿同样可处死刑,6500万即使只是“部分用于行贿”,贿赂罪行的恶劣程度也是惊人的。如果杨彦明最后被处死刑,隐匿其后的贿赂真相势必淹没,受贿者也就彻底“安全”了。

在此情势下,笔者以为,西方国家司法界普遍实行的诉辩交易制度,或许不失为可借鉴的途径。所谓诉辩交易,是指在案件真相难以完全查明、检方掌握证据有限等情况下,为提高司法效率,检方与被告人之间协商交易,如以减少指控罪数或向法官提出降低处刑幅度为条件,换取被告人如实交代罪行的一项制度。

具体到杨彦明案,是不是可以考虑通过从轻处罚他来换取其对6500万元具体去向的如实交代,并最终将背后潜藏的其他嫌犯一举揪出来,从而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大化?我国并无明文的诉辩交易制度,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事实上已包含这方面的内容。现在杨彦明案虽已是终审判决,但尚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意味,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破解6500万赃款取向之谜,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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