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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一反映,管字就出手
www.fjnet.cn 2009-05-29 10:37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主任汪国辉透露,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日前向央视传达了三点意见:不能播30集以上篇幅的电视剧,不能播已经播过的电视剧的续集,对经典改编翻拍剧要慎重对待。汪国辉说,虽然正式文件尚未下发到央视,但影视部已开始统计违背新规定的相应作品。(5月27日《京华时报》)

  作为主管广大人民群众娱乐生活的广电总局,总是时不时地出台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规定。不过,此次广电总局给电视剧念“紧箍咒”,并不是拍脑袋,而是有“观众反映”撑腰———广电总局重视观众呼声、顺应群众意见,有什么不妥吗?

  群众一反映,权力就出手,看上去是顺从民意,实则常常谬以千里。

  一来,在这个价值观多元的时代,尤其在文化娱乐方面,人们的兴趣和选择是多元的,文化娱乐应该是百花齐放的。权力应当尊重民意,但首先要甄别某种“民意”的真伪,看其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不能将少数人乃至个别人的偏激看法当作“民意”,更不能依据权力的喜好选择性地尊重民意。二来,即使是多数群众反映的意见,也未必需要权力出手摆平———权力是否出手,不仅要看民意如何,更要看是否有法律授权,是否逾越权力边界。再有,权力出手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就是说,当穷尽所有办法之后,才轮得到权力出手,如果有其他办法解决问题,权力能不出手便不应出手。就电视剧注水现象来说,可以由市场无形之手予以调节,何需权力出手干预?

  群众有反映,权力未必就出手,这不仅适合于文化娱乐方面的管理,也适用于政府在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果群众一反映,权力就出手,那么在价值多元、群众反映五花八门的情况下,权力就可以任意选择符合自己喜好的“群众反映”,在“尊重民意”的大旗下任意逾越权力边界,将权力之手伸得无限长。(晏扬)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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